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2019年部门预算
编辑:高飞老师       发布时间:2019-03-15      来源:濮阳教育网

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2019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2019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小学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本单位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四个处室。

 

 

第二部分

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2019年收入总计2930.72万元,支出总计2930.7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0.87万元,增加15.851%。主要原因是濮阳市第二实验2019工资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2019年收入合计2930.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38.2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11.9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580.6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2019年支出合计293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0.72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138.20万元,与 20181781.50万元相比,增加20.02%,主要原因是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2019年人员工资增加

我校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我校2019年预算基本支出2930.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3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基本工资621万元,津贴补贴241万元,奖金665.72万元,绩效工资432.07万元,退休费1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205.0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93.0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14万元。

公用经费396.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办公费80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0万元,培训费20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维修(户)费98.08万元,福利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1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租赁费3万元,劳务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2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2019 “三公”经费预算为3.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 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二)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

(三)2019年预算培训费20万元。

2019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目前,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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