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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濮阳市第二届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编辑:李婉  发布时间:2010-10-29

濮阳市教育局

 

         濮教发(2010175号  

 

 

濮阳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濮阳市第二届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开展“教研赛考评”工程,充分调动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实施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濮阳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濮阳市教育局“教研赛考评”工程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濮教〔20103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濮阳市第二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优秀教学成果,尤其是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成果。

二、评选条件    

(一)申请市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须经过2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申请市级教学成果奖,须具备以下条件:

1、市内首创;

2、在理论和实践上有先进性;

3、经实践检验成效显著,在市内、省内或国内产生了一定影响;

4、在实际教育教学活动中,创造性地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也可申请市级教学成果奖。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并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评选程序

(一)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所属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油田教育中心申报,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油田教育中心组织初评,严格把关,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市属单位或个人,由所在单位组织初评,严格把关,择优向市教育局申报。市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单位应当明确所申报成果的推荐等级,并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申报市级教学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材料。

(二)市教育局成立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小组,主管市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组织工作。具体工作由濮阳市“教研赛考评”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经市级教学成果评审专家小组评选出的获奖项目,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予以颁奖。

四、推荐材料

(一)《濮阳市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匿名活页评审材料另行装订)各一式2份;

(二)反映成果的科学总结或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反映成果水平或产生社会影响的专家鉴定意见、获奖证书及新闻报道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教学成果为教材的,提交样书2本;

(五)各县(区)等有关单位上报材料时需提供汇总表一份(用Excel制作)及其电子稿。具体格式可从濮阳教育科研网上下载(网址:http:// www.pxx.cn)。

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请统一将上述材料于20101122日-24日报濮阳市教育局教研赛考评办公室(市教育局北楼三楼,联系电话:8966155,联系人:王迎民),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1、濮阳市第二届教学成果奖评选领导小组名单

2、濮阳市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见公文传输平台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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