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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
编辑:李婉  发布时间:2010-11-30

濮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征求意见稿)》,结合濮阳实际制定本规划。

 

教育是基础,教育是民生,教育是未来。强市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对于加快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建市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实施科教兴濮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取得突破,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持续提高。教育的全面持续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提升了人口素质,为加快濮阳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教育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职业教育薄弱,学前教育、高等教育发展相对滞后,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任务仍十分艰巨。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未来十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新形势、迎接国内外日趋激烈竞争的新挑战、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新期盼,都对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育在现代化建设整体格局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认真破解“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质量怎么保,学校怎么办”的难题,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为濮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第一章  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坚持“四个重在”,理顺体制,打好基础,突出均衡,提升质量,强化拉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围绕“一个中心”,健全“两种机制”,实现“三大跨越”一个中心: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两种机制:一是教育优先发展保障机制;二是教育质量保障机制。三大跨越:一是义务教育由全面普及到均衡发展的跨越;二是高中阶段教育由重普轻职到协调发展的跨越;三是各级各类教育由外延发展到内涵发展的跨越。

(二)发展目标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河南省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行列。教育结构日趋合理,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更加突出、保障更加有力,教育质量在全省的领先地位更加稳固。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初步形成具有濮阳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

2015年,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城镇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左右;在城市和县镇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在校生规模保持在11左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程度不低于高中水平;努力提高大专以上学历人口的比例

2020年,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在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学生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5%;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

第二章  主要任务

    一、基础教育

(三)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标准、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以及办学条件标准,确保义务教育质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化水平,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配置教师、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校舍等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的差距。统一城乡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标准,率先在县域内实现城乡统筹,并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继续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区)创建活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用5年时间,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消除城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关注留守儿童受教育工作。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五)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支持城乡居民社区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全额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办好12所高质量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示范作用,带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重视0--3周岁婴幼儿教育。

    (六)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投资力度,在市城区及各县(区)分别新建、改扩建1-2所高标准的普通高中,进一步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实施薄弱高中改造工程。鼓励和支持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健康发展。到2015年全市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达到16万人左右。逐步实现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达到省定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标准。

    (七)促进特殊教育稳步发展。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改善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视力、听力、语言、智力和其他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实现每县建成一所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支持各级各类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二、职业教育

(八)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统筹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使职业教育质量、结构、规模与人才需求相适应。统筹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发展,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重点。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促进全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效用,积极筹建职业教育园区。每个县(区)重点办好12所中等职业学校。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57所,争创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在校生规模保持基本相当的比例。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九)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经费10%-20%用于农村职业教育政策,认真抓好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建设。以中等职业学校和乡镇成人教育学校为载体,与本地产业相结合,培养大批实用型建设人才。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等公共教育资源,完善农村教育网络,使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比例达到95%以上。

三、高等教育

(十)办好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进一步改善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努力扩大办学规模,不断拓展专业领域,紧紧围绕濮阳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置专业,实行工学结合,加强校企合作,逐步完善办学功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大教育资源开放力度,探索培养经济建设急需人才的先进教育模式,扩大继续教育工作规模,增强服务社会发展和相关行业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十一)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步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集全社会力量,多策并举,力争创建一所本科层次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加快市卫生学校、市杂技艺术学校发展步伐,争取创办两所专科层次高等院校。

四、民办教育

(十二)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按照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及其师生与公办学校及其师生平等的法律地位,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促进民办学校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的改革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一批实力强、规模大、声誉好、高水平的民办学校。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具有濮阳特色的民办教育格局。

五、继续教育

(十三)高度重视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规划和协调继续教育发展。将继续教育纳入各行业、各县()总体发展规划。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成人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工作,理顺和完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管理体制,广泛开展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培养职业农民、技术农民为重点的成人教育。建立社区教育制度,统筹社区教育资源,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为实现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六、市城区教育

(十四)合理规划布局,促进市城区教育科学发展。严格执行《濮阳市主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不得随意变更、挤占教育用地。以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居住区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为依据,合理确定中小学布局定点。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成片改造或城市零星开发时,配套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中小学校,要与新建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充分保障中小学布局规划的科学实施。

(十五)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大力改善市城区学校现有办学条件,进一步改造城区内薄弱学校,促进市城区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布局规划和市城区发展需要,每年安排一批城区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形成科学、健康的城区教育发展格局。

第三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教育发展有关问题,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进一步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教育优先发展督导问责机制。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营造全社会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未经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对学校进行检查、罚款。

    二、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十七)加大教育投入。强化政府教育投入责任,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保证生均教育费用和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保证财政教育拨款预算和决算达到法律规定的增长要求。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自2010年起逐步提高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支出比例。逐步提高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国拨公用经费标准,并根据财政收入状况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设立教育发展基金,接收社会捐赠。把教育重大建设项目作为财政对教育投资新的增长点,大力支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校舍安全工程、教师安居工程、市城区学校建设等重点项目。

建立保障政府教育投入增长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督导检查制度,依法审核政府教育拨款预算和决算,对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政府教育拨款增长考核制度,完善教育经费审计制度,将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比例列入任期目标,由组织、财政、教育、审计和监察等部门联合进行督察,将落实情况作为政绩考核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政府教育投入公告制度,由财政、教育、统计、审计部门协作,定期向社会发布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教育,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通过土地优惠、税收减免、表彰奖励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教育,促进教育经费来源多样化。完善社会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对于企业、个人对教育的捐赠,按省定标准从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对捐赠者授予荣誉称号,予以宣传表彰,营造捐赠教育的社会氛围。

完善非义务教育办学成本分担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定办学成本核定办法,科学核定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政府以及受教育者本人或家庭分担比例,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办学成本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学费标准。

建立政府贫困资助基金。落实国家、省对普通高中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慈善组织的作用,逐步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

(十八)完善教育经费分配机制。加大对提高教育质量、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办学条件的投入,加大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投入。建立均等化的义务教育经费分配机制,建立标准拨款与绩效奖励相结合的非义务教育经费分配制度。

(十九)提高教育经费管理质量和使用效益。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完善学校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投资融资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制、专家咨询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和资产管理评价制度,对教育支出项目进行追踪问效。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任何部门不得调控、挪用学校的各项收费。

    明确职责,加大政府拨款力度,着力化解中小学债务问题。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真正使教师成为最崇高、最受人尊重的职业。进一步加强教师岗位培训,创新教师管理机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倡导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弘扬求真、务实、严谨、创新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制定《濮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办法》,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晋职、评优、聘任(聘用)的重要依据,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师德教育与评价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二十一)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各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着眼于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完善教师培训制度,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按规定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建立职前职后贯通、集中脱产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教师培训长效机制,逐步完善教师专业化成长机制。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在职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培训,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提供师资保障。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五年一个周期的全员培训。落实教师远程培训、学科综合素质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师德与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以及地方教学业务培训任务,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全体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大教师学历提高培训力度,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率。

开展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培养和特设岗位教师计划。出台并实施《濮阳市乡镇教师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建立区域性教师交流机制、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制度、“一对一帮扶”制度和送教下乡制度。用“一线名师培训一线教师”的模式,开展农村教师离岗短期培训,促使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二十二)强化教师队伍管理。依法管理教师队伍,加快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后才能招聘上岗。建立教师科学招考机制,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足够、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与评价机制。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改革,与教师的聘任、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探索完善绩效考核与教师评价新机制,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完善激励机制,逐步做到“以岗定薪、以岗定人、按岗管理”,最大限度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进入和退出机制。建立科学的教师及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二十三)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弘扬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政策。设立农村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和奖励基金,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补贴标准。对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农村特别是黄河滩区教师生活补贴。建立教师奖励机制。

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将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实施城乡中小学教师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并优先保障寄宿制学校教师、特岗教师、交流教师和志愿者住宿需要。落实教师医疗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二十四)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校长专业化成长”工程。构建优秀校长、名校长、杰出校长成长阶梯,举办“校长论坛”,成立濮阳市中小学校长协会,加大校长之间的交流力度,探索校长选拔、任用培养培训、管理的新途径,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成长。加强校长高级研修,提高校长管理层次,并针对教育突出问题进行专题培训。抓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的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实现全市新任校长(园长)持证上岗。继续实行农村学校校长到城区学校挂职学习制度。倡导教育家办学,努力培养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优秀校长。

四、深化教育改革

    (二十五)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和扶持薄弱学校发展为重点,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探索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多种办学形式,增强公办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引导民办教育以发展非义务教育为重点,积极发展民办幼儿教育、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和民办高等教育。

(二十六)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发展教育的职责,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分级负责、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社会参与的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县级政府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将职业教育学校的招生考试、教学管理、师资培养、督导评估等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加快市城区办学与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整合资源,统筹考虑市直、油田和两区教育发展,逐步理顺原有中小学校管理体制。市城区内新建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初中、小学、幼儿园以区建区办区管为主;高中阶段学校以区建区办区管为主,市政府予以适当补贴。市城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学制,统一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杜绝择校和乱收费现象。市直、市油田学校与华龙区、高新区学校实行结对帮扶,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二十七)深入推进课程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巩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积极开发地方和校本课程,不断丰富课程资源。加强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课程实施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和落实教科研各项制度和措施,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建立教学改革激励机制,不断探索、总结和推广新的教学模式,打造特色高效课堂,整体提升教学能力和办学水平。

(二十八)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化考试内容改革,突出对学生素质和能力的考查。健全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办法,完善政府在招生过程中的信息公开、综合服务、安全保障和依法监督职能,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的规范化、法治化。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科学制定招生入学政策,规范招生秩序。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方式。完善初中和普通高中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制,逐步提高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生比例。规范办学行为,任何单位不得以升学考试成绩对学校、学生进行排名排队,不得以升学考试成绩作为奖惩校长、教师的标准。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各种名义乱招生。禁止公办学校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

(二十九)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巩固和发展“教研赛考评”工程成果,不断丰富其内涵,创新方法,拓宽渠道,充分激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生机与活力。深入实施教师专业化成长工程,坚持开展专家型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培养工作,完善名师工作室、学科研究室功能。坚持教师业务考试制度。深化教育科研和校本教研,广泛开展学校办学水平竞赛、学科竞赛和教学成果评比活动。扎实开展书香校园创建、家长评学校、学生评老师等活动,加强对校长、教师、学生的考核,建立健全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设一批规范加特色学校,培养大批合格加特长学生,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确保我市教育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三十)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要位置,把德育融入各级各类教育,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德育体系。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德育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加强学生道德教育和公民意识,培养学生良好品质和健全人格。

(三十一)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与我市建立友好关系的国外城市和国际组织的往来,推动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发展。鼓励濮阳外国语学校和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英语教师赴国外培训和双向留学生工作规模。

五、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三十二)抓好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实施中小学“网络班班通”工程。到2012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每个班级联通濮阳教育网络,基本实现校校、班班多媒体教学和网络环境下教学,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强濮阳教育网络建设,构建标准统一、传输流畅、运行安全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

(三十三)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和应用系统建设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公共平台,加快网络教育资源建设力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基础教育各年级、各学时、各学科的视频资源、教案、多媒体课件等完备的数字化教育资源库,使城乡教师和学生都能享有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逐年推动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推进学习社会化,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形成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

(三十四)加强教育电子政务建设,构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以网络门户为基础的各类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和规范高效的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健全教育电子政务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教育信息和政务公开。着力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制定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和《濮阳市教育信息化标准》,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建立全市教育运行状况、教育质量和教学管理监控信息系统,实现教育管理数字化。

(三十五)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以数字化校园和数字化教育系统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评价反馈、教学反思等各环节中的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基本实现信息技术在教学应用中的常态化,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巩固并不断提高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的学科覆盖率,到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教师电子备课,网络环境下教学课时覆盖率不断提高。

六、推进依法治教

(三十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加快职能转变。积极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教育行政服务大厅服务功能,公开教育信息,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大项目进行咨询、听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与管理,清理、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调整行政审批的权限,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完善教育救济制度,依法保护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

(三十七)加快依法治校步伐。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师生法律素质。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并不断完善学校章程及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办学自主权。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规范学校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尊重教师、学生权利,建立校内教师、学生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学生与学校的争议。

(三十八)强化教育督导和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建立各级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和专业化督学队伍,健全市督学制度和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对县乡两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和考核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采取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和中等及以下教育的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建立督导评估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严格落实问责制。各级政府要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七、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团组织和少先队建设

(三十九)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创新组织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机制,增强教育系统内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重视民办教育机构党的建设,探索符合民办教育特点的党建工作新途径、新路子和新方法。加强教育系统自身建设,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系统,开展大规模教育干部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和完善学校之间领导干部交流任用办法,不断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十)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校外教育基地建设。以党带团,以团带队,切实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教育方面做好党、团组织和少先队的衔接工作,努力提高团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免费对学生开放现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科技馆、革命纪念馆以及历史文化古迹等教育基地和公共设施。筹建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八、贯彻实施

(四十一)认真贯彻实施本规划是指导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贯彻实施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各级人大、政协、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监督,确保规划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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