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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县(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
编辑:李婉  发布时间:2011-03-09

 濮阳市县(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

 

为加强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推动中小学“网络班班通”工程的深入实施,建立持续有效的运行机制,切实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方面的作用,全面提高我市教育信息化水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濮阳教育快速、均衡、和谐发展。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规范的管理使用制度。

(二)推进“网络班班通”工程建设,建成功能强大的、涵盖全市所有学校及班级的网络运行平台,形成天网地网互补、优质资源共享、政务办公自动化的教育信息化格局。

(三)提高网络管理与应用水平,形成完善的制作、征集、收录、下载等教育资源库建设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班班通”工程和远程教育设备、资源的效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开展“网络班班通工程应用年”活动。加强教师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培训力度,培养一支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较高信息素养的现代化师资队伍。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不定期评价和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分类、分级评价的原则;

(四)坚持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办法

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档案资料、问卷调查和征求教师、学生、群众意见等方法。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

平时考核以市教育信息中心不定期对各县(区)、各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检查情况为依据。年终考核在每年11月底前单独进行,由市教育信息中心牵头,各县(区)电教主要负责人参与,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年终综合考核。

四、考核内容(详见附表)

(一)网络联通班数(30分)

1、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项目学校教育信息化和“网络班班通”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教育信息化或“网络班班通”工程建设工作。

2、管理工作。各县(区)要修订教育信息化及“网络班班通”工程整体规划,加大建设力度,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步骤和配套政策,采取相应措施,抓好落实。

3、建立台账。中小学“网络班班通”工程要和全市“农村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相结合,以“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确定的学校数和班级数为依据,2011年县(区)农村学校新增联网教学班要不低于80%。具体考核项目:一是各县(区)今年发展速度对比得分,即:2011年新增联网班数÷县区总班数,得数为第一的为满分,依次递减1分;二是工程任务完成总量得分,即:2011年底已联网班数÷全县总班数×100%80%,完不成不得分,完成为满分,每高1个百分点,加0.5分。

联网班数以招标套数和电信部门联通手续为依据,需提供招标、议标等有关手续及招标数额、资金资料。

(二)足额落实教育信息技术费(20分)

足额落实信息技术费,建立工程专户,做到专款专用。考评时得分标准为:县“网络班班通”工程投资数÷25万,区“网络班班通”工程投资数÷15万,得数即为得分。

   “网络班班通”工程投资数包括:教室网络终端设备、教师用电脑、网络使用费、校园网建设投资。“网络班班通”工程投资额以招标数为依据;网络使用费以与电信部门签定合同及交费发票为依据;中、小学生数以2010年底市教育局计财科统计数为以依据。

(三)教育信息化培训和信息化应用工作(15分)

 1、培训工作(8分)

各县(区)要按照“校长懂、骨干精、教师用”的目标,按省教育厅“网络环境下的教学设计和资源利用培训”计划和市教育局“网络班班通”工程项目校长信息技术和技术骨干培训要求,搞好培训工作。项目学校要围绕学科教师做到“两会一制作”开展校本培训,即会使用各种媒体资源,会使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设备,能制作课件。

2、信息化应用(7)

组织开展网络备课教研活动,运用视频互动教学平台开展应用活动,安装使用市教育局研发的“综合办公平台“开展应用工作。

(四)加强县(区)中心建设(8分)

确保县(区)信息中心网络安全、稳定、畅通,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网络中断不超过24小时,硬件维修时间不超过12天。建有设备管理维修记录与服务器日志。按照市教育局所分科目,有计划地整合农远资源和电教教材资源, 2011年上传至濮阳教育网资源不少于200G。上报市教育信息中心信息化信息20条以上。按照全市优秀网站建设标准,县教育局网站得分不少于80分。

(五)远程教育和“网络班班通”工程应用(27分)

 1、要始终坚持应用导向,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研究。要坚持教育信息化“面向学生、走进课堂、用于教学”的原则,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优势,逐步实现教学内容呈现方式、学生学习方式、教师教学方式的改革,带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到教育信息化优质资源应用中来。探索、总结、推广远程及“网络班班通”工程应用的途径和模式,运用“网络班班通”工程应用现场会等形式,典型引路,整体推进,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效益。各县(区)、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教师信息技术达标活动,达标标准是:“班班通”、“堂堂用”、“人人会”。各学校要配备教育资源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好教育信息化教学设备的管理及优质资源的制作、征集、收录、下载、归类、整理等工作,及时向教师提供教学资源目录,为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提供服务。

2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定期开展教育信息化与课程整合的说课、授课、评课活动,开展课件制作评比和论文交流活动,为广大教师提供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和平台,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表彰奖励

“网络班班通”工程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并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年终完成工程的90%的县(区),奖励资金5万元,对教育信息化工作考评在前三名的县(区)予以表彰。

 

 

:濮阳市各县(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表

 

 

 

濮阳市各县(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考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分值

网络班班通工程(65)

一、年内完成班班通教学班不低于本县()学校总班数的80%
(30
)

组织健全,运转正常

1

组织健全0.5分,运转正常0.5分。

修订三年规划,加快工程实施进度

1

加快工程实施进度,修订三年规划,并付诸实施1分。

按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建立全县()班班通学校台账,要求台账清晰、数据详实。

2

对照台账抽查验证,发现数据不实者不得分。

召开工程推进现场会

2

召开工程推进现场会得2

实施月结、周报制度,及时报市教育局

4

月结缺1次扣1,周报实行零报告,缺少一次扣0.2

新增联网班数÷县(区)总班数

10

第一名为10分,依次递减1分(新增联网班数以招标套数和联入互联网或教育网手续为依据)

2011年底已联网班数÷全县总班数×100%80%

10

联网班数以招标套数为依据;全县总班数以全市 “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确定的学校数和班级数为依据。完成为1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增减0.5分。

二、足额落实省定信息技术费
(20
)

建立工程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

5

账目清晰、档案齐全,发现弄虚作假者为0分。

足额落实信息技术费,

 

15

考评时得分标准为:县“网络班班通”工程投资数÷25万,区“网络班班通”工程投资数÷15万,得数即为得分。

三、教育信息化培训和信息化应用工作(15分)

按省教育厅培训要求,组织县(区)培训

5

按培训计划要求,每少1个百分点扣0.1

参加班班通项目学校校长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

3

按规定人数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3

组织开展网络备课教研活动,运用视频互动教学平台开展应用活动,安装使用市教育局研发的“综合办公平台“开展应用工作

7

三项应用全部进行的5,缺一项扣2,根据平台管理办法,应用好的县() 2分。

教育信息化常规工作
(35)

四、县(区)信息中心建设
(8
)

信息中心设备的安全

0.5

保障信息中心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网络中断不超过24小时,硬件维修时间不超过12天。看设备管理维修记录与服务器日志,服务队每乡不少于3

网络安全、稳定、畅通

0.5

建有网络管理、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队伍

1

按市教育局科目分配计划上传资源200G

2

达到上传200G要求且科目编排清晰、质量高的县(区)2分。

上报教育信息化信息20条以上

2

1,0.1分。有在国家、省、市媒体的信息分别为543

符合优秀网站评选标准

2

按照优秀网站评选标准达到80分为满分。达不到适当减分。

五、网络班班通和远程教育应用
活动 (27)

学校设备完好无损并建帐

1

设备能够充分利用,有接收资源,有完整的使用记录,不符合条件酌情扣分。听汇报,抽查10所学校。

资源接收、下载、存储

1

课堂使用率、教师使用率=100%

3

每县抽查项目学校10,1个百分点扣0.1分。

网络班班通应用、远教应用现场会

2

承担市级现场会2分,县级应用现场会1分。

实名认证

1

组织教师登录省基础教育资源网进行实名认证。达到教师总人数70%以上为满分

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项活动

3

全部参加的满分,缺少一项扣1分,缺三项以上不得分

省级以上活动获奖情况

省一等奖、国家二等奖以上

3

获得二个以上得4分,一个得2

省二等奖、国家三等奖

2

获得二个以上得3分,一个得1

省三等奖

1

获得三个以上得2分,二个得1分,一个得0.5

市级活动中获奖情况

论文、优质课等常规活动

5

按所参加总数的百分比计算:一等奖占40%以上得3分,30%以上得2分,15%以上得1分,低于15%不得分;二等奖占50%发上得2分,30%以上得1分,低于30%不得分

演讲比赛、电脑电脑制作等其它各项活动

5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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