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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市教育局党组关于下达市直学校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任目标的通知
编辑:李婉  发布时间:2011-03-25

濮教党〔20119

 

中共濮阳市教育局党组

关于下达市直学校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任目标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党支部(总支):

根据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现将市直学校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下达给你们,望认真研究部署,抓好落实。

 

 

二○一年三月 

 

 

 

 

 

 

市直学校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贯彻落实教育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并制定措施逐一落实。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班子成员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廉洁自律承诺,并严格践诺。年终考核对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满意率明显上升。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荣辱观教育、廉洁从教和职业道德教育。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实施主要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

二、完善措施,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

(一)积极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注重公开过程和结果。通过有效形式及时将招生、收费、职称评定、评先评优、人事任免、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工程招标、财务收支等热点、焦点工作进行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二)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工作。按照《濮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财务监督工作的意见》(濮教[2004]51号),健全财务监督组织、完善制度、规范监督程序。财务监督小组独立行使财务监督权,对学校大额资金支出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各项监督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及时召开工作例会,集中审核票据要有固定时间,保证审核监督人员在3人以上,做到记录翔实、有签字。

(三)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直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针对自查和排查中发现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形成规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积极开展“双进”工作。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形成崇廉尚廉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开展廉洁教育进课堂工作。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廉洁主题实践活动。在教师中开展“廉洁从教”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三、严格执行教育法规,规范招生收费行为

(一)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不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形式选拔新生,杜绝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现象的发生坚持自愿、不赢利的原则,全面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初中、小学招生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公办普通高中严格执行招生“三限”政策。

(二)严格执行《规范中小学校收费十条禁令》和《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的规定。加强教育管理,严禁举办有偿辅导班补课统一为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和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 辅资料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通过各种形式,对收费政策进行宣传。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永久性收费公示栏,将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认真开展以规范办学行为重点的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建议,积极开展自评、自纠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四、认真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实施责任追究

(一)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结案。

(二)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违规、违纪问题认真查处,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三)积极配合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涉及本校案件的查处工作。

 

 

 

 

 

 

 主题词廉政建设  责任目标  通知

 中共濮阳市教育局党组               2011年3月2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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