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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在全省设立“动漫教育实验基地”和“动漫教育实验学校”的通知
编辑:李婉  发布时间:2011-04-18

豫电教馆〔2011〕16 号

 

 各省辖市电教馆、各重点扩权县电教馆、各相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等10部委《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经教育部批准,中央电化教育馆和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联合组织并启动了“中国国际动漫人才培养计划”(简称“动漫计划”)。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实施“中国国际动漫人才培养计划”并推广中小学动漫教材(实验)工作的通知》(教电馆[2010]63号)文件精神,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决定在全省设立“动漫教育实验基地”和“动漫教育实验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目前,动漫产业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动漫制作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动手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动漫产品主要受众群是青少年,而我国青少年喜爱的动漫产品九成为舶来品,国外动漫产品在卷走国人大把钞票的同时,还深刻影响着广大消费者尤其是青少年的思想意识形态,因此动漫产品关系到国家文化安全和思想文化阵地的争夺。

“动漫计划”的指导思想是:结合我省实施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通过“动漫计划”的实施,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合作意识、动手能力,推动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支持动漫人才培养,增强动漫产业发展后劲。

 

二、申报材料、时间

1.动漫实验基地材料:申请书(见附件1)、当地教育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基本情况介绍。

2.动漫实验学校材料:申请书(见附件2)、学校基本情况介绍。

3.由省辖市电教馆审核签章后于4月30日前报省电教馆研究部,申报文本材料一式两份(单位签章)、电子稿一份。

 


三、实验基地、实验校的确定

全省拟选择2~3个在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方面有一定基础并具有示范性的省辖市和3~5个县(市、区),设立“动漫教育实验基地”;以“教育部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为基础,选择50所有特色的中小学校(非实验基地所在地学校),作为“动漫教育实验学校”,开展中小学动漫教育教学及教材实验。

动漫实验基地的实验学校数量由各实验基地确定;非动漫实验基地的省辖市,除“教育部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外每个省辖市限申报2~3所。

省电教馆将在5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定后,确定我省动漫实验基地、实验校。

 

四、其他事项

1.省电教馆作为河南省内动漫实验的组织和实施单位,拟在实验基地、实验校开展教师培训、交流动漫教学经验和成果分享与奖励、试验推广动漫实验教材,鼓励实验基地、实验校的教师参与全国和省级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研究活动等。

2.各省辖市电教馆要积极配合并参与“动漫计划”的实施工作,有专人负责开展动漫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加强协作,探索创新思维和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培育中小学生信息素养、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提升全省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发展水平。

3.省电教馆联系人:孙新峰   展建辉

 

联系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1号省电教馆研究部

邮    编:450004

电子邮箱:hndjyjb@126.com

联系电话:0371-66324285


附:

1.河南省“动漫教育实验基地”申请书
2.河南省“动漫教育实验学校”申请书

 

附件1

河南省“动漫教育实验基地”申请书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具体联系人

 

联系方式

手机:

E-mail:

申请单位

简单陈述

 

 

 

 

 

 

 

我单位自愿申请“动漫教育实验基地”,并按要求完成承担任务。

(单位签章)

     

省电教馆

审核意见

 

 

     

 

 

附件2

河南省“动漫教育实验学校”申请书

学校名称

 

 

 

联系方式

 

具体联系人

 

联系方式

手机:

E-mail:

申请学校

简单陈述

 

 

 

 

 

 

 

我校自愿申请“动漫教育实验学校”,并按要求完成承担任务。

(学校签章)

     

省电教馆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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