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县(区)教育局信息中心(电教站):
按照市教育局党组要求,市教育信息中心将于6月29至30日,对各县(区)上半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形式为汇报、座谈、查阅档案、实地检查等,检查内容为年初制定的《濮阳市2011年度县(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如网络班班通工程建设、应用;网络教研平台和视频互动教学平台推广、应用;培训等。请各县(区)教育局信息中心(电教站)做好迎检准备。
市教育信息中心
附件:
附:濮阳市2011年度县(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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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2011年度县(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考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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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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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班班通工程 (65分) |
一、2011年底前,完成班班通教学班不低于本县(区)学校总班数的80% |
组织健全,运转正常 |
1 |
组织健全0.5分,运转正常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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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三年规划,加快工程实施进度 |
1 |
加快工程实施进度,修订三年规划,并付诸实施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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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建立全县(区)班班通学校台账,要求台账清晰、数据详实。 |
2 |
对照台账抽查验证,发现数据不实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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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工程推进现场会 |
2 |
召开工程推进现场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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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月结、周报制度,及时报市教育局 |
4 |
月结缺1次扣1分,周报实行零报告,缺少一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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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网络班班通数班数÷县(区)总班数 |
10 |
第一名为10分,依次递减1分(新增联网班数以招标套数和联入互联网或教育网手续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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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网络班班通班数÷全县总班数×100%≥80% |
10 |
班班通班数以招标套数为依据;全县总班数以全市 “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确定的学校数和班级数为依据。完成为1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增减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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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足额落实省定信息技术费 |
建立工程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 |
5 |
账目清晰、档案齐全,发现弄虚作假者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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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落实信息技术费。 |
15 |
基数为0分。考评时得分标准为:县“网络班班通”工程投资数÷25万,区“网络班班通”工程投资数÷15万,得数即为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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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信息化培训和信息化应用工作(15分) |
按省教育厅培训要求,组织县(区)培训 |
4 |
按培训计划要求,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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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班班通项目学校校长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 |
3 |
按规定人数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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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网络备课教研活动,运用视频互动教学平台开展应用活动,安装使用市教育局研发的“综合办公平台“开展应用工作 |
8 |
三项应用全部进行的5分,缺一项扣2分,根据平台管理办法,应用好的县(区)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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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常规工作 |
四、县(区)信息中心建设 |
信息中心设备的安全 |
0.5 |
保障信息中心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网络中断不超过24小时,硬件维修时间不超过12天。看设备管理维修记录与服务器日志,服务队每乡不少于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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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稳定、畅通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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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有网络管理、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队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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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教育局科目分配计划上传资源200G.征订优秀电教教材并且按规定时间与省电教馆结清 |
4 |
达到上传200G要求且科目编排清晰、质量高的县(区)2分。征订电教教材并结清2分,没结清者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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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教育信息化信息20条以上 |
2 |
缺1条,扣0.1分。有在国家、省、市媒体的信息分别为4、3、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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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优秀网站评选标准 |
2 |
按照优秀网站评选标准达到80分为满分。达不到适当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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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网络班班通和远程教育应用活动 (25分) |
学校设备完好无损并建帐 |
1 |
设备能够充分利用,有接收资源,有完整的使用记录,不符合条件酌情扣分。听汇报,抽查10所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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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接收、下载、存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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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使用率、教师使用率=100% |
3 |
每县抽查项目学校10所,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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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班班通应用、远教应用现场会 |
2 |
承担市级现场会2分,县级应用现场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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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国家、省、市课题研究 |
1 |
有“十二五”立项课题1分,没有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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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 |
1 |
所报数量与该县区学生数相比,第一名为满分,依次递减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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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获省三等奖以上人数.该县区学生获奖数/各县区学生总数×该县区学生数,第一名为满分,依次递减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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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参加市级各项活动。一等奖获得者推荐省参加竞赛 |
市级活动中获奖情况 |
市教师各项技能竞赛活动 |
3 |
所报数量与该县区教师数相比,第一名为满分,依次递减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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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按照教师一等奖获奖总数/各县区教师总数×该县区教师数,第一名为满分,依次递减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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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活动中获奖情况 |
省一等奖、国家二等奖以上 |
3 |
该县区教师获奖总数/推荐到省比赛总数,第一名为满分,依次递减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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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二等奖、国家三等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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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等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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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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