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度中招实验考试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初级中学:
按照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装备字〔2012〕1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切实加强中招实验考试各环节的安全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努力将损害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2012年中招实验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制定了《2012年度中招实验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2012年中招实验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中招实验考试的安全工作,确保我市2012年中招实验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士英
副组长:刘天序 孙腾海 田奎山 夏凌燕
成 员:杜石军 闫庆节 黄东明 李桥信 史大士
杨俊义 郑百臣 王志高 王晓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王晓杰。
二、主要职责
(一)组长负责部署、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向省、市有关领导报告重大事宜。
(二)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具体指挥处理突发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组员应熟悉预案,坚守岗位,遇有突发事件要正确判断,及时报告、恰当处理,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应急措施
(一)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凡有学生需乘车到考点的学校,要安排手续齐全、车况良好、驾驶人员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交通车辆,并配备充足的干粉灭火器、铁锹、干沙土、安全锤等工具,由学校派专人组织学生统一乘车往返。如发生交通事故,抢救工作要有序、有力、有效,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快速拨打急救电话“120”,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二是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三是迅速向交警部门报案,拨打电话“122”,再向考点主任报告,由考点主任及时向考区主任或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四是做好家长、家属的安抚工作;五是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如发现车辆着火、冒烟或发动机过热、有焦糊味,应立即靠边停车,关闭发动机。倘若着火,应迅速采取冷却措施,堵住火势,防止蔓延,并尽快拨打“119”或“110”报警电话。
2、运送监考员车辆出现故障时的处置。运送监考员的车辆不得挪作他用,且有备用车辆,车辆需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不得离岗,不得违章驾驶。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启用备用车辆。离考点距离较近,时间允许时,监考员可列队徒步到考点;路程较远,时间紧迫时方可4人以上搭乘出租车,且指定负责人。
(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考点发生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报告起火方位、燃烧物的性质、火势蔓延情况、人员被困情况、最佳疏散通道等,派人到考点大门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迅速向考点主考报告,再由主考向考区主任报告,同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进行抢救。
2、学生在进行实验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而引起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由主任监考协同监考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组织好学生有序撤离考场;主任监考要及时向考点主考报告,视火情拨打“119”报警电话。
3、如果是腐蚀性试剂引起的火灾,除盐酸、硫化钠、硫化钾、碱类、有机酸等可采取用雾状水灭火外,其它品种均不能用水,只能用干沙土、二氧化碳用于灭火,且扑救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品。
(三)考试过程中人身意外伤害的处置
考生在实验考试中,因腐蚀性化学试剂引起伤害,主任监考应及时报告主考,由主考通知医务人员和实验员,采取以下措施:先将被侵蚀的衣服脱去,如果眼睛或皮肤腐蚀可用清水冲洗,保持湿润,绝对不可用棉花擦洗,以防伤势扩大,严重者拨打“120”求救。如果是在制取气体实验中,因试管质量差或考生操作不当,引起试管爆炸考生被伤害,主任监考应立即报告,由医务人员妥善处理。视伤情拨打“120”求救电话,送医院救治。
(四)考场内空气有异味的处置
考生在实验考试过程中,特别是化学实验易散发有害气体,如果通风条件差,易导致空气出现异味,使人产生头痛、呕吐等症状,直接影响考试的顺利进行。各考点在考试前,对考场的通风设备要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认真整改。如果发现场内空气质量差,主任监考应尽快查明空气污染原因,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或打开窗户,或调整实验室内的排风设施,把有害气体排出,保持场内外空气对流畅通。
(五)涉考人员多人生病的处置
涉考人员中若有多人患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迹象的疾病,应及时向值班医生报告。医生通过询问病史和检查,初步确定是否为食物中毒。若初诊为食物中毒或多人出现类似症状,一是向主考报告,并由主考向考区领导报告,立即启用备用考务人员;二是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立即展开救治,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尽快将病人送到医院治疗;三是对炊事人员、餐具、可疑食物、病人排泄物进行检验,查明病源,进行消毒隔离等必要措施。如果在考试过程中暴发传染病,考点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病情扩散。
(六)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置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遵循先撤换再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置:一是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有权撤换考区主任、教育行政部门派出的巡视员、监考员以及其他涉考工作人员;二是考区主任有权撤换主考、副主考;三是主考有权撤换监考及考点工作人员。视情况给予纪律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其他问题的处置
如遇监考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受到恐吓或人身威胁、集体舞弊、考场秩序混乱失控、重大不测事件等,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考区在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成立相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机制,领导小组负该考区实验考试安全工作领导责任;由各地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稳慎对待,妥善处理,全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以人为本,减少损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保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考试工作正常秩序,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努力将损害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正确引导,沉着应对
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慎用强制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加强培训演练工作,提高考试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做到正确判断,科学决策,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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