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编辑:李婉 发布时间:2012-04-19 来源:濮阳教育网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厅直中小学校:
为贯彻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的“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的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建立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的要求是: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制订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建设与共享的基本标准,建立数字教育资源评价与审查制度;政府资助引领性资源的开发和应用推广,购买基础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特别是义务教育数字资源,提供公益性服务;支持校际间网络课程互选及资源共建共享活动;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投入数字教育资源建设、提供个性化服务;创建用户按需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机制,形成人人参与建设、不断推陈出新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局面。
二、具体举措
1、建好共建共享支撑平台。
用4年时间(2012-2015),依托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省基础教育资源网http://www.hner.cn),建成上与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相连,下与各省辖市、县(市、区)、学校网站互通的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和教学应用平台,为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学生、家长及其它用户,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下载、存储、管理、分享及教研备课、教师培训等教学应用服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基础教育现代化水平。该平台是省云资源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平台要依据教育部新发布的《教育管理信息教育管理基础代码》等七个教育信息化行业标准(教技[2012]3号),适时启动建设。近期内,上述平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户、资源、教研备课、培训、题库组卷”五个主要业务平台,和“视频培训(会议)、OA(网络办公)、短信”三个基础业务支撑平台。简称“5+3”平台。
平台部署要坚持“四个统一”原则。即门户平台统一、用户管理认证统一、运营(计费)管理统一和资源管理平台、教研备课平台、视频交互培训(会议)等应用平台的相对统一。
平台建设详细方案由省电教馆、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另文发布。
2、加强网络及应用终端环境建设。
要制定《基础教育网络建设标准》、《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标准》。2012年底前,各省辖市教育中心机房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河南省教育科研计算机网智能光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教科技〔2012〕71号)要求,实现与省教育科研网的接入。要加快推进中小学校校园网建设和宽带网络接入。要继续加强多媒体教室、网络直播教室等信息化终端环境建设。2013年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网络直播教室。各地录制的优秀教师的课程资源,将择优发布到省基础教育资源网上共享。
3、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加大对基础教育资源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建立日常维护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平台研发、省级平台部署以省投入为主;省辖市级、县(市、区)级平台由省统一研发、统一部署;学校所需平台从《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推荐目录》中选订。
网络优质数字资源建设、使用费用,用“电教教材费转型”方式解决。即按一定比例(2012年不低于30%,2013年不低于50%,以后逐年增加)将电教教材费转入基础教育网络优质资源建设及相关平台软件的开发、维护、升级,解决软件、资源内容提供服务所需资金问题。凡是年度内电教教材费网络资源使用转化率达到上述要求比例的省辖市、县(市、区),省资源网全部资源将面向该地区实名注册教师用户全面开放使用。
基础设施(包括网络机房、硬件设备、系统软件、“校园网”、“班班通”多媒体教室、网络直播教室等)建设费用,应以当地财政专项经费为主解决。
网络接入、日常运行维护等费用可用财政专项经费支付或用信息技术教育费(除电教教材费外)弥补。
要加强对资金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力度,确保经费专款专用。防止重复投资、避免资源浪费。
4、结合试点工作推动机制创新。要按照省教育厅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为抓手,开展标准制定、技术、平台、应用等方面的创新研究和推广,提供适合市、县、校各种情况的优秀解决方案,指导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工作又快又好向前推进。
5、加快教师实名注册广泛推动应用。
要求各地利用会议、培训、评比活动等,积极宣传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让更多的教师知道、了解省资源网,积极实名注册,并利用各个平台,共享优质资源,开展教研备课等,促进教学应用活动。2012年要求各省辖市实名注册教师数达到本地专任教师总数的30%,2013年要达到50%,2015年要达到90%以上。
三、组织领导
实施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是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基础工程和关键环节,也是实施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内容和核心任务。全省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全省优质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创新工作在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由省电化教育馆、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的新举措、新建议以及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反馈。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