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暨科技创新
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的通知
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教育创新,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全省优秀自制教具暨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的通知》(教技装〔2012〕157号)精神,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优秀自制教具暨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评范围
中小学教师自己设计制作、应用于学科教学的教具新作品;中小学生制作的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新作品。已参加过市级以上评选并已获奖的作品,原则上不再上报参评,但在外观、性能上有较大改进,技术有创新、教学应用效果突出的,可继续参加展评。本次展评不接受多人合作研制的作品。
二、展评条件
(一)教师自制教具展评条件
1、教学性。符合课程改革基本理念,有利于实验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学生实验动手能力。
2、科学性。所示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知识和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意识。
3、创新性。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整合方面有创意。
4、启发性。能引发学生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性学习,有利于学生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结构简单,外形美观,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便于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条件
1、来源于教材或生活,与学习内容、生活阅历相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意识。
3、设计构思巧妙新颖,具有创新意识、创作亮点,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强化动脑动手的互补性。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
5、符合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三)组织奖评选条件
1、参评单位在组织本地展评活动中,宣传广泛,组织得力,活动深入扎实,展评方法、程序严格规范,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有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
2、积极参加市级展评,参展作品数量、种类及学科符合有关要求。
3、按时上报推荐材料,材料准确、清晰、规范。
4、在展评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三、展评办法
(一)县(区)初评。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根据活动要求,制定初评方案,具体组织实施。通过积极组织、人人参与、层层遴选,推荐出参加市级展评的自制教具和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未经初评的作品不得参加市级展评。各单位务于7月底前将推荐作品汇总表及活动情况报告等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A4纸打印,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孙兴营,联系电话:8991767,电子邮箱:pyjsxy@sohu.com。
(二)市级展评。于8月上旬进行,各单位由领队、参评师生组成团队,统一带作品到市城区参加展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市教育局成立评委会,根据现场讲解演示、专家评议确定获奖名单。
(三)奖励。展评按教师自制教具作品和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分别设奖,学生作品同时设立优秀辅导教师奖(限1名),并择优推荐参加2012年第十三届(天力杯)全省优秀自制教具暨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自制教具和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周密安排部署。要在物力、财力、政策等方面为参评教师和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鼓励中小学师生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自己动手制作教具和创新作品,锻炼、提高师生的实验动手创新能力,推动自制教具和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要及时上报活动安排,市教育局届时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各单位要积极引导中小学师生在制作物理、化学、生物、数学、科学、地理等学科作品的同时,重视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体音美、文科作品的制作,特别是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的创作。制作自制教具和创新作品要与学校实验教学工作密切结合,不断提高制作工艺、性能和教学应用效果。
(三)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依靠实验教学研究队伍成立评委会,评委会成员应具有本学科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相应的指导能力。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程序,逐级选拔,优中选优,切实把能反映本单位自制教具和创新作品制作水平的优秀作品评选出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濮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暨科技创新、小制作、
小发明展评推荐作品数量分配表
2、濮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暨科技创新、小制作、
小发明展评推荐作品汇总表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 件1
濮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暨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推荐作品数量分配表
单 位 |
自制教具 |
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 |
小计 |
市油田 |
25 |
10 |
35 |
濮阳县 |
50 |
15 |
65 |
清丰县 |
40 |
15 |
55 |
南乐县 |
30 |
15 |
45 |
范 县 |
30 |
15 |
45 |
台前县 |
25 |
10 |
35 |
华龙区 |
25 |
10 |
35 |
高新区 |
25 |
10 |
35 |
市直学校 (含幼儿园) |
每校2件 |
每校1件 |
75 |
合 计 |
300 |
125 |
425 |
附 件2
濮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暨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推荐作品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教师自制教具作品(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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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教具名称 |
学科 |
作者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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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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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作品名称 |
学科 |
作者 |
单 位 |
辅导教师 |
辅导教师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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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推荐顺序按作品初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列。
2、单位填规范全称,如:濮阳县城关镇第三中学、南乐县杨村乡程许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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