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电教教材建设应用工作专项检查的补充通知
编辑: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2-12-07      来源:濮阳教育网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电教教材建设应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教电教〔2012〕105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2月3日起对各地电教教材建设应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各地电教教材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和电教教材的管理与应用活动开展情况等。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1、听取市、县(区)级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金账目;了解基层学校电教教材管理、使用制度和开展教学应用活动情况等。

2、每个省辖市抽查2个县(区),每个县(区)抽查1—2所学校;每个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抽查2—3所学校。

3、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和各地提交的自查与互查报告,检查组对所查市、县(区)进行综合考评,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检查时间安排和分组构成

检查时间为12月10日12月20日。

各检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组长:李海章

成员:崔瑞峰  崔海生

检查地点:平顶山 汝州 许昌 漯河 商丘 永城 济源

第二组:组长:王  平

成员:毋钢军  孙新峰

检查地点:开封 安阳 鹤壁 新乡 焦作 濮阳 周口

第三组:组长:窦颖梅

成员:康  健  王世曾

检查地点:郑州 洛阳 三门峡 南阳 邓州 驻马店

四、有关要求

1、此次检查是规范全省电教教材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保障我省电教教材建设机制长效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原则、突出重点,对要求整改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加强监督。

联 系 人:展建辉  廉艳霞

联系电话:(037186507102  8650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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