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2014年被省外高校录取或已经在省外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濮阳籍学生,均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工业园区户籍的学生向濮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2份。
1、贷款申请。借款学生持打印好的2份《贷款申请表》前往毕业高中、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填写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然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贷款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当地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原件必须出示):
(1)身份证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户籍证明:借款学生所在家庭户口薄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出示即可,不需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所在高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高校书面证明材料须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学习、品德、经济困难等情况,二是当年没有在高校办理助学贷款)。
2、合同签订。学生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正本4份以及《承诺书》2份,同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所就读高校。高校资助中心凭《贷款受理证明》通过国开行生源地系统录入回执信息,经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方可生效。
濮阳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热线电话及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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