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4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 意见》的通知
编辑: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4-08-11      来源:濮阳教育网

 市油田教育中心、华龙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局,市城区有关学校:

现将《2014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8月10日 

2014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一)2014年市城区小学毕业生;

(二)市城区居民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一)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学校(含开发区实验学校初中部)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四”学制小学毕业生

(二)华龙区管理的学校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市城区居民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外地就读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

(三)开发区管理的学校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市城区居民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外地就读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

(四)市油田教育中心管理的学校负责招收本辖区内“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时间

8月16日——18日。

四、报名证件

(一)具有市城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无房户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和无房证明)、2014年小学毕业证书的原件。

(二)具有市城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无房户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和无房证明)、2014年小学毕业证书、学生学籍基本信息登记表(毕业学校盖章)的原件。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市城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暂住(居住)证、就业证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2014年小学毕业证书。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暂住(居住)证、就业证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2014年小学毕业证书、学生学籍信息登记表(毕业学校盖章)、学生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五)根据市政府公告或会议纪要有关规定,因旧房改造、市场拆迁涉及到的原拆迁商户及业主子女,需提供原商户营业执照、拆迁协议、购房协议、交款发票、户口薄等证明材料。

 (六)参与市教育局直属初中生源调查的小学毕业生,持《报名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到指定学校报名。

五、招生要求

(一)市城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各招生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市城区初中招生,确保今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划定的招生区域进行招生,确保本学区小学毕业生全部按时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学生,严禁跨学区、跨学制招生,严禁招收无学籍学生,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严禁擅自突破市教育局规定的招生班额。

(三)市城区新建或改扩建住宅小区内新住户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有能力接受的学校就读;旧小区改造后原居民回迁户应届小学毕业生,按照招生划片文件执行。

(四)新生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在开学前及时发放到学生或其父母手中,各校录取的新生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五)学生家长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按时送子女到指定初中接受义务教育,严禁择校。

(六)在招生工作中,市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濮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濮教发〔2014〕89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市城区各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进行全市通报,对违规招收的学生责令招生学校予以清退,对违背招生工作纪律者,将依据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4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安排

 

 

 

 

附 件

 

2014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安排

 

一、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区划分

市教育局直属初中招收划片范围内的“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

(一)市一中

1、招收开州路以东、人民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古城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直系子女。

2、招收振兴路以东、胜利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直系子女。

(二)市实验中学

1、招收昆吾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开州路以西、石化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

2、招收开州路以东、益民路以南、振兴路以西、人民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

3、招收昆吾路以东、黄河路以南、振兴路以西、人民路以北和卫河路以东、黄河路以南、昆吾路以西、胜利路以北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市三中

1、招收建设路以南、昆吾路以西、站前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

2、招收昆吾路以东、石化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站前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

3、招收开州路以东、古城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石化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

4、招收建设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站前路以北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市四中

1、招收振兴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胜利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

2、招收开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振兴路以西、益民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

3、招收振兴路以东、颐和路以南、金堤路以西、黄河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

4、招收振兴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金堤路以西、益民路以北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2014年4月30日前已办理暂住证和房屋租赁合同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五)市五中

1、招收京开大道以东、中原路以南、长庆路以西、胜利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

2、招收振兴路以东、益民路以南、金堤路以西、建设路以北和金堤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建设路以北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招收京开大道以东、长庆路以西、胜利路以北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招收开州路以东、人民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古城路以北和振兴路以东、胜利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北租房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其他有市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

(六)市六中

1、招收开州路以东、中原路以北、西马颊河以西的市城区居民子女。

2、招收开州路以东、中原路以南、振兴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和振兴路以东、中原路以南、金堤路以西、颐和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

3、招收中原路以北、历山路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七)市七中

1、招收胜利路以南、昆吾路以西、建设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

2、招收胜利路以南、昆吾路以西、建设路以北和昆吾路以东、人民路以南、振兴路以西、建设路以北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八)市八中

1、招收黄河路以南、昆吾路以西、胜利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

2、招收中原路以南、开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和黄河路以南、卫河路以西、胜利路以北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九)市九中

1、招收金堤路以东、中原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

2、招收开州路以东、中原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北和历山路以东、京开大道以西、中原路以北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招收振兴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金堤路以西、益民路以北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2014年5月1日后已办理暂住证和房屋租赁合同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十)市二高初中部

1、招收京开大道以东、濮水河以南、西马颊河以西、站南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收站前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站南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招收西马颊河以东、长庆路以西、石化路以南、站南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招收市城区内“五·四”学制中的寄宿小学毕业生。

(十一)高新区实验学校初中部

招收开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

二、华龙区教体局管理的初中学区划分

华龙区教体局管理的初中招收划片范围内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

(一)华龙区高中初中部

1、招收华龙区实验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收黄河路以南,胜利路以北,京开大道以东,茂名路以西在外地就读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华龙区第一中学

1、招收华龙区黄河路小学、京开路第一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收①京开大道以西,历山路以东,绿城大道路以南,中原路以北在外地就读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②京开大道以西,颐南街颐北街以东,中原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在外地就读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③京开大道以西,振兴路以东,黄河路以南,益民路以北在外地就读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④黄河路以北,绿城大道以南,大庆路以西,京开大道以东在外地就读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华龙区第二中学

1、招收华龙区南海路小学、长庆路小学、石化路第二小学、京开路第二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收胜利路以南,106国道以西,京开大道以东和黄河路以南,胜利路以北,茂名路以东,106国道以西在外地就读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华龙区第三中学

1、招收华龙区苏北路小学、孟轲小学、东环路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收扶余路以东、黄河路以北,盘锦路以西,中原路以南和文明路以东,盘锦路以西,中原路以北,绿城大道以南在外地就读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华龙区第四中学

1、招收华龙区苏北路小学、孟轲小学、东环路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收绿城大道以南,中原路以北,文明路以西,大庆路以东和黄河路以北、中原路以南,扶余路以西,大庆路以东在外地就读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六)华龙区第八中学

1、招收华龙区石化路第一小学、第八中学小学部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收京开大道以西,濮上路以东,益民路以南在外地就读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七)华龙区濮东中学

1、招收华龙区黄城小学、昌湖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收黄河路以北,濮范高速以南,盘锦路以东,经一路以西在外地就读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开发区教育局管理的初中学区划分

开发区教育局管理的初中招收划片范围内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

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

1、招收昆吾办濮上路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化工路小学、蔡王合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收濮上办振兴路小学、五一路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3、招收胡村乡豆固小学、大村小学、贾田楼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4、招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北环路第一小学、大庙小学、许村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5、招收①中原路以北、历山路以西、濮上路以东在外地就读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②中原路以南、黄河路以北、颐南路颐北路以西、濮上路以东在外地就读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③黄河路以南、益民路以北、振兴路以西、濮上路以东在外地就读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市油田教育中心管理的初中学区划分

 油田教育中心管理的初中招收划片范围内油田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划片范围内的“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指油田职工子女、具有市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一)市油田第一中学初中部招生划片范围

1、中原路以北、苏北路以南、东马颊河以东、文化路以西范围。

2、招收华清文苑小区“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

(二)市油田第五中学招生划片范围

1、濮水河以北、胜利路以南、京开大道以东、西马颊河以西范围。

2、建设路以北、胜利路以南、西马颊河以东、公园路以西范围。

3、石化路以北、建设路以南、长庆路以西、西马颊河以东范围。

4、住宅小区:皇甫小区、林海花园小区。

(三)市油田第六中学招生划片范围

1、建设路以北、江汉路以南、大庆路以东、茂名南路以西范围。

2、江汉路以北、任丘路以南、长庆路以东、东马颊河以西范围。

(四)市油田第十中学招生划片范围

1、五一路以北、绿城大道以南、长庆路以东、大庆路以西范围。

2、任丘路以北、五一路以南、长庆路以东、玉门路以西范围。

3、中原路以北、绿城大道以南、长庆路以西、西马颊河以东范围(该区域自市十中初中部开始招生后,调整到市十中招生范围)。

(五)市油田第十二中学招生划片范围

1、任丘路以北、绿城大道以南、玉门路以东、东马颊河以西范围。

2、苏北路以北、绿城大道以南、东马家河以东、文化路以西范围。

(六)市油田第十三中学招生划片范围

1、黄河路以北、中原路以南、东马颊河以东、盘锦路以西范围。

2、江汉路以北、黄河路以南、东马颊以东、文化路以西范围。

(七)市油田第十七中学招生划片范围

1、中原路以北、绿城大道以南、文化路以东、东濮路以西范围。

2、黄河路以北、中原路以南、盘锦路以东、东濮路以西范围。

3、江汉路以北、黄河路以南、文化路以东、盘锦路以西范围。

(八)市油田第十八中学招生划片范围

1、建设路以北、江汉路以南、长庆路以东、大庆路以西范围。

2、建设路以北、胜利路以南、公园路以东、长庆路以西范围。

 (九)市油田第十九中学招生划片范围

建设路以南、长庆路以东、文明路以西范围。

(十)市油田第二十六中学招生划片范围

1、建设路以北、江汉路以南、东濮路以西、茂名南路以东范围。

2、建设路以南、东濮路以西、文明路以东范围。

 

 

 

 

 

 

 

 

 

 

 

 

 

 

 

 

 

 

 

 

 

 

 

 

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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