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华龙区教育体育局
华龙教文〔2016〕86号
2016年华龙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确保每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进入初中阶段学习,根据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濮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教发〔2016〕65号)和濮阳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濮教办〔2016〕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6年华龙区初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健全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学制一致”的原则。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2016年华龙区初中招生原则上只招收“六年制”小学毕业生。
(二)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华龙区初中招生实行划片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市城区居民子女按居住地划片就近入学;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按照“学制一致、相对就近、划片指定、统筹协调”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实现应入尽入。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华龙区初中招生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有关信息,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
三、招生对象
招收2016年“六年制”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时间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2016年华龙区农村初中招生于6月30日前完成,市城区初中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10日-- 7月14日。
五、报名条件
(一)具有濮阳市户籍,长期生活在户口所在乡镇、街道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需携带户口簿、2016年小学毕业证书到划定的乡镇、街道学区内学校报名。
(二)具有市城区户籍的居民子女
1、购房户。(1)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已在市城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者,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者,可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同时提供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有其一即可);(2)若孩子父母实际居住的固定房产属自购营业房且为自主经营者,提供户口簿、营业房房产证和营业执照;(3)属“村改居”户口者,提供户口簿和相关房产或宅基证件;(4)若孩子父母已在市城区购房但因房屋未交工而尚未入住者,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2、无房户。(1)孩子父母双方无固定房产,户口随父或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口簿且共同居住者,提供家庭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和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2)孩子父母无固定房产,使用廉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居住者,提供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或廉租房相关证件)。
(三)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购房户。(1)孩子父母在市城区合法务工经商且已在市城区购房实际入住者(户籍为非城区户口者,其子女入学与市城区居民子女一视同仁),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者,可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同时提供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有其一即可)。(2)孩子父母在市城区购买营业房且自主经营,并实际居住在营业房,提供户口簿、营业房房产证和营业执照;(3)孩子父母在市城区合法务工经商且已在市城区购房但因房屋未交工而尚未入住者,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2)租房户。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城区合法务工经商且租房居住者,提供户口簿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均需提供2016年小学毕业证书。
(四)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等其他特殊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上述证件均需缴验原件及其复印件,其复印件将由招生学校长期保存。对于在招生工作期间出具假证件者,证件予以扣留,后果自负。
六、招生要求
(一)各乡镇办中心校、区直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初中招生,确保本辖区内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均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市城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划片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证件到划分学区内的学校审验证件,市城区各初中将审验合格录取的新生名单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三)各招生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新生名单在开学前及时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学生或其父母手中,各校录取的新生名单,要向社会公布,教育行政部门将于9月10日前注册新生学籍。
(四)学生家长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统一安排,按时送子女到指定初中接受义务教育,严禁择校。
(五)在招生工作中,将对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进行通报,对违规招收的学生责令招生学校予以清退,对违背招生工作纪律者,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附:2016年华龙区初中招生区域划分安排
2016年7月1日
2016年华龙区初中招生区域划分安排
1、华龙区第一中学:① 招收京开道以东、玉门路以西、中原路以南、胜利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②招收玉门路以东、大庆路以西、中原路以南、黄河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③招收玉门路以东、大庆路以西、江汉路以南、胜利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④招收历山路以东、大庆路以西、绿城路以南、中原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⑤招收金堤路以东、京开道以西、中原路以南、黄河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⑥招收振兴路以东、京开道以西、黄河路以南、益民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
2、华龙区第二中学:① 招收西马颊河以东、106国道路以西、胜利路以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②招收扶余路以东、106国道以西、任丘路以南、胜利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③招收大庆路以东、扶余路以西、任丘路以南、黄河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④招收大庆路以东、扶余路以西、江汉路以南、胜利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
3、华龙区第三中学:①招收扶余路以东、106国道以西、中原路以南、任丘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②招收文明路以东、106国道以西、绿城大道以南、中原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③招收孟轲乡辖区内其他六年制小学毕业生。
4、华龙区第四中学:①招收大庆路以东、文明路以西、绿城大道以南、中原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②招收大庆路以东、扶余路以西、中原路以南、任丘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③招收孟轲乡辖区内其他六年制小学毕业生。
5、华龙区第五中学:招收岳村镇辖区内六年制小学毕业生。
6、华龙区第八中学初中部:招收濮上路以东、开州路以西、益民路以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
7、华龙区高级中学初中部:①招收玉门路以东、扶余路以西、黄河路以南、江汉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含市城区居民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②招收扶余路以东、茂名路以西、黄河路以南、江汉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市城区居民子女);③招收大庆路以东、扶余路以西、任丘路以南、黄河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市城区居民子女);④招收长庆路以东、玉门路以西、黄河路以南、江汉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市城区居民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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