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 阳 市 教 育 局
濮教发〔2016〕131号
濮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6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2016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5日
2016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2016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确保每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进入初中阶段学习,按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对象
2016年市城区小学毕业生和在市城区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居住的非市城区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一)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学校(含开发区实验学校初中部)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辖区内“六?三” 学制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进行统筹安排。
(二)华龙区、开发区管理的学校分别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
(三)市油田教育中心管理的学校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辖区内“六?三” 学制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由市油田教育中心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进行统筹安排。
(四)濮阳工业园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原则上由原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工业园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市直初中(含开发区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划片入学工作;市油田教育中心和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入学工作。
(二)坚持“学制一致”的原则。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2016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学制招生,即“六?三” 学制初中只招收“六?三” 学制小学毕业生,不得招收“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五?四”学制初中只招收“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市教育局和市油田教育中心直接管理的“五?四”学制初中在完成本辖区“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招生任务后,根据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还要招收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六?三” 学制小学毕业生。招收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原则上要独立编班,使用市教育局选定的“六?三”学制教材,“五?四”学制初中未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招生收学区外“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
(三)坚持免费、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市城区公办初中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入学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市城区居民子女按居住地划片就近入学,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指定、统筹协调”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实现应入尽入。民办初中招生实行免试、依法自主招生。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有关信息。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
四、招生时间及程序
2016年市城区初中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10日??14日。
市城区内公办初中招生录取工作采用“濮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提供的统一招生方式进行招生。首先由各小学在招生报名系统中核实每个毕业生基本信息,打印核实的基本信息经学生家长和学校签字确认后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划定的学区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复查,最终确定每个小学毕业生要升入的初中,将小升初学生名单按照学区划分通过招生报名系统统一分配给各初中。最后,由各初中进行实地核查,并利用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对教育主管部门分配给本校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进行录取,经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由初中退回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在核实的基础上进行再分配。学校最终录取结果经主管教育部门核准后,由招生学校统一调取新生档案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即完成招生工作。
参加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10日?14日持《报名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到指定初中报名、验证、登记;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10日?12日到市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服务窗口报名登记并审验证件,由市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初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无任何居住证件的“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市教育局和市油田教育中心统筹安排。
五、报名证件
市城区居民子女、进城务经商工人员子女和政策性照顾及特殊少年报名资格及条件,要严格按照《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濮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教发〔2016〕6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市城区居民子女报名须提供的证件
1、购房户。(1)在市城区购房入住的居民子女,按“自购商品房”划片入学。报名时到划片学校缴验户口簿、房产证(购房未取得房产证者,可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同时提供水、电、气交款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有其一即可);(2)在市城区购营业房入住并自主经营的居民子女,按“自购营业房”划片入学。报名时到划片学校缴验户口簿、营业房房产证、营业执照、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3)在市城区购房未入住的居民子女,先按“市城区户口租房”划片入学。报名时到划片学校缴验户口簿、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2016年1月1日之后购房,但未实际入住的需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学位券)。(4)城中村居民子女,按“自建房(宅基房)”划片入学。报名时到划片学校缴验户口簿、相关房产或宅基证件。
2、无房户。(1)学生父母双方无固定房产,户口随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口簿且共同居住者,按“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住房”划片入学。报名时到划片学校缴验家庭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2)学生父母无固定房产,租赁他人住房或居住廉租房者,按“市城区户口租房”划片入学。报名时到划片学校缴验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廉租房相关证件)和学生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其他。(1)因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者,拆迁户子女入学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及文件执行;(2)对不能提供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件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就学。若因学制问题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回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就学者,按照属地管理、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3)对居住在市城区学校划片范围以外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属地管理、相对就近的原则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提供的证件
1、购房户。(1)学生父母在市城区务工经商且已在市城区购房入住者,与市城区居民子女一视同仁,按“自购商品房”划片入学。报名时到划片学校缴验户口簿、房产证(购房未取得房产证者,可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同时提供水、电、气交款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有其一即可)。(2)学生父母在市城区务工经商且实际居住的固定房产为自购营业房并自主经营者,按“自购营业房”划片入学。报名时到划片学校缴验户口簿、营业房房产证、营业执照;(3)学生父母双方在市城区内务工无固定房产,户口随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口簿且共同居住者,按“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住房”划片入学。报名时到划片学校缴验家庭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4)在市城区购房未入住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先按“非市城区户口租房”划片入学。报名时到划片学校缴验户口簿、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2016年1月1日之后购房,但未实际入住的需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学位券)。
2、租房户。学生父母在市城区务工经商且租房居住者,按“非市城区户口租房”划片入学。报名时到划片学校缴验户口簿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三)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等其他特殊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民办初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要严格按照濮教发〔2016〕65号文件要求执行。
六、招生要求
(一)市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及各招生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市城区初中招生,确保今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划定的招生区域进行招生,确保本学区小学毕业生全部按时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严禁跨学区、跨学制招生,严禁擅自突破市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规模。
(三)新生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于7月16日前及时发放到学生或其父母手中,各校录取的新生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学生家长必须严格按照市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按时送子女到指定初中接受义务教育,严禁择校。
(五)在招生工作中,市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濮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的通知》(濮教〔2016〕17号)和《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濮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教发〔2016〕65号)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市城区各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进行全市通报,对违规招收的学生责令招生学校予以清退,对违背招生工作纪律者,将依据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6年市直初中招生学区划分安排
附 件
2016年市直初中招生学区划分安排
学校名称 |
招生范围 |
招收住房类型 |
咨询电话 | ||
濮阳市第一中学 |
①开州路以东、人民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古城路以北 |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指2016年5月31日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非市城区户口租房(指2016年6月20日前连续租住满三年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
6688176 | ||
②振兴路以东、胜利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北 | |||||
濮阳市实验中学 |
①昆吾路以东、益民路以南、开州路以西、石化路以北 |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
8996946 | ||
②开州路以东、益民路以南、振兴路以西、人民路以北 | |||||
③濮上路以东、益民路以南、昆吾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 |||||
④昆吾路以东、益民路以南、振兴路以西、古城路以北 |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 ||||
⑤濮上路以东、益民路以南、昆吾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 |||||
⑥振兴路以东、胜利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建设路以北和开州路以以东、人民路以南、振兴路以西、古城路以北 |
市城区户口租房(指2016年6月1日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 ||||
濮阳市第三中学 |
①濮上路以东、古城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站前路以北 |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
8998319 | ||
②古城路以南、濮上路以西 | |||||
③振兴路以东、建设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古城路路以北 |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 ||||
④濮上路以东、古城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站前路以北和古城路以南、濮上路以西 | |||||
⑤振兴路以东、建设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古城路以北 |
市城区户口租房(指2016年6月1日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 ||||
濮阳市第四中学 |
①振兴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胜利路以北 |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
8996107 | ||
②开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振兴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 |||||
③振兴路以东、颐和路以南、金堤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 |||||
④振兴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金堤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指2015年12月30日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 ||||
学校名称 |
招生范围 |
招收住房类型 |
咨询电话 |
| |
濮阳市第五中学 |
①京开大道以东、中原路以南、长庆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
8995579 |
| |
②振兴路以东、益民路以南、金堤路以西、建设路以北和金堤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建设路以北 |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
| |||
③京开大道以东、中原路以南、长庆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
| ||||
濮阳市第六中学 |
①濮上路以东、京开大道以西、五一路以北 |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
6688099 |
| |
②昆吾路以东、五一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中原路以北 |
| ||||
③开州路以东、中原路以南、振兴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和振兴路以东、中原路以南、金堤路以西、颐和路以北 |
| ||||
④中原路以北、金堤路以西 |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
| |||
濮阳市第七中学 |
①市七中小学部应届小学毕业生 |
|
8799266 |
| |
②濮上路以东、胜利路以南、昆吾路以西、古城路以北和黄河路以南、濮上路以西、石化路以北 |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
| |||
濮阳市第八中学 |
①市八中小学部应届小学毕业生 |
|
8950062 |
| |
②濮上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开州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
| |||
③化工一路以东、濮上路以西、中原路以北和化工一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
自建房(含宅基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
| |||
④濮上路以东、黄河路以南、振兴路以西、益民路以北和中原路以南、开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
| |||
学校名称 |
招生范围 |
招收住房类型 |
咨询电话 |
| |
濮阳市第九中学 |
①金堤路以东、中原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北 |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
8959887 |
| |
②开州路以东、中原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北和金堤路路以东、五一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中原路以北 |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
| |||
③振兴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金堤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指2016年1月1日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进城务经商工人员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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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第十中学 |
①市十中小学部应届小学毕业生 |
|
8632101 |
| |
②在京开道以东、西马颊河以西、卫都路以南、中原路以北 |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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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中原路以北、绿城大道以南、长庆路以西、西马颊河以东(该区域内油田职工子女入学由市油田教育中心负责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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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京开道以东、长庆路以西、卫都路以南、中原路以北和金堤路以东、京开大道以西、五一路以北 |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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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第二高级中学初中部 |
①京开大道以东、濮水河以南、西马颊河以西、站南路以北 |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
8992527 |
| |
②站前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站南路以北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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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西马颊河以东、长庆路以西、石化路以南、站南路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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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五?四”学制中的寄宿小学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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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京开大道以东、胜利路以南、西马颊河以西和濮上路以东、益民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 |
“六?三” 学制小学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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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
①化工一路以东、中原路以南、开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和濮上路以东、五一路以南、昆吾路以西、中原路以北 |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
8996932 |
| |
②化工一路以东、濮上路以西、中原路以北和化工一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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