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征求意见公示
编辑:高飞老师       发布时间:2017-07-10      来源:濮阳教育网

阳市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征求意见公示

 

来源:教育局基础教育二

作者:教育局基础教育二

发布时间:2017-07-10 

是否公开:公开

阳市普通高中现行学费收费标准1998年制定具体标准为城市学校 150-200元/生/期 、县城和农村地区学校100-150元/生/期,19来一直未作调整。随着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学校基本公用支出逐年增长为保证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和我省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精神,需重新调整我市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现将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意见公示如下:
    一、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的依据
    主要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6]163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437号)文件。
    二、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的理由
    1、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437号)文件要求,高中阶段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投入机制。各省辖市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新课改要求、学校办学条件和群众承受能力,按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
    2、随着高中教育的普及、学生培养成本的提高以及新课程改革的实施,社会对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校本课程等方面都有了更高要求,现行的学费标准已不能满足高中办学的需求。
    3、物价持续上涨,学校办公经费支出压力大增。
    4、根据国家和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的精神,2016年要求取消收取择校费。取消收取择校费后,学校经费严重短缺。

      5、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财政部门对免收学费、住宿费导致的学校减收予以补助。

      6、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用于设立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的态度、对标准调整后引起的社会稳定问题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时间
    公示期间,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反映,表达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93--8991716

传真0393--8991699
 邮箱:hx197811@sina.com
                            

                          201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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