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
项目名称 |
具体实施依据 |
工作流程 |
责任科室 |
咨询电话 |
市教 |
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确保我市引进人才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并优先安排 |
《濮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措施实施办法(试行)》(濮办〔2016〕58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年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1.报送申请材料。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或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之由申请人应当补齐的全部材料),受理后开具相应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县(区)属学校由相关县(区)教育局审批,申请就读市直学校的报市教育局审批,申请就读油田学校的报市油田教育中心审批)。 |
基础教育一科(义务教育) |
8991716 |
2.审查申请材料并作出决定。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依法对申请材料组织审查或考察,各教育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 |||||
3.安排入学。对审查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各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并将安排就读学校及时告知引进人才本人。 | |||||
市教 |
引进人才子女确需跨学区就读的,按照引进人才需求,市教育局积极作好协调沟通,并妥善安排, |
《濮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措施实施办法(试行)》(濮办〔2016〕58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年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1.报送申请材料。在市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或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之由申请人应当补齐的全部材料),受理后开具相应的受理通知书。 | ||
2.转交材料沟通协调。根据引进人才个人需求,市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报送材料转交就读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并督促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 |||||
3.安排入学。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将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情况及时告知市教育局并通知引进人才本人。 | |||||
市教 |
引进人才子女需办理转学手续的,市教育局优先受理,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 |
《濮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措施实施办法(试行)》(濮办〔2016〕58号);《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1.报送转学申请材料。 | ||
2.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安排转入学校。 | |||||
3.转入学校从全国学籍网上发起转入申请。 | |||||
4.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从学籍网上进行审核。 | |||||
5.转出学校从学籍网上进行审核。 | |||||
6.转出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从全国学籍网上进行审核,整个转学流程全部完成。 | |||||
市教 |
优先解决引进人才的适龄子女入幼儿园。 |
《濮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措施实施办法(试行)》(濮办〔2016〕58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直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
1.向所报幼儿园报送入园申请材料; |
基础教育二科(高中、幼儿园) |
0393-8991715 |
2.相关幼儿园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核; | |||||
3.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安排入园并建立幼儿学籍档案。 | |||||
市教 |
引进人才的适龄子女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
《濮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措施实施办法(试行)》(濮办〔2016〕58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濮阳市XX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
1.在河南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网上参加中招报名。 | ||
2.分别参加当年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中招体育考试及实验操作考试; | |||||
3.按照自愿原则考生网上根据需求填报志愿; | |||||
4.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的中招文化课考试; | |||||
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中招考试成绩,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 |||||
市教 |
引进人才子女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市教育局优先受理,并在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其中,引进人才子女从国外来濮阳市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在转学、申请入学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参照“系统外转入”的程序办理。 |
《濮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措施实施办法(试行)》(濮办〔2016〕58号);《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教基【2009】905号文件) |
系统外转入: | ||
系统内转入: | |||||
市教 |
引进人才子女就读职业学校,优先推荐就业。 |
《濮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措施实施办法(试行)》(濮办〔2016〕58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XX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
1.学生向学校招生就业部门提出就业意向; |
职成高教科(职业学校) |
0393-8991718 |
2.就业部门向学生介绍就业岗位情况; | |||||
3.学生参加企业招聘考核,并签订三方协议; | |||||
4.学生按照三方协议上岗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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