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市依法治校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达标校创建
和学校建设项目进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为做好2019年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达标校验收工作,以及进一步了解掌握年内学校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开:
一、检查验收时间
2019年12月18日开始,每县区1天(早走晚回),四区和油田及市直学校放到最后。具体到县区、市直学校时间提前两天通知。
二、检查验收内容
1、2019年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验收(政策法规科);
按申报到校验收。
2、2019年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示范校、达标校验收(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科);
示范校按申报到校验收;达标校从各地提交的学校名单中实行随机抽取,在县局机关会议上宣布后到校验收;
3、2019年各地各校民生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发展规划科)。
纳入全市民生工程的学校建设项目逐校检查。
三、检查验收程序和方法
(一)县区教育局汇报
市综合检查验收组统一乘一辆车,先到各地局机关听取简要工作汇报(不超过10分钟)。汇报不用穿靴戴帽,简要描述本地开展依法治校(应包含宪法宣教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性侵机制落实情况)、语言文字工作的做法和成效,概述年内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先进的要总结经验,相对落后的要分析原因、列出下步措施)
(二)分三个小组检查验收
分成依法治校、语言文字、建设项目三个小组,分开检查验收。每个小组到学校后,均按照先听取学校工作简要汇报(不超过10分钟)、再按各自创建通知时明确的检查验收的程序进行。
1、依法治校示范校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验收工作的通知》(濮教发〔2019〕242号)要求,按照查看档案材料、组织师生问卷调查和法律知识测试、实地察看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等方式进行。各校可按通知后附的《濮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细则》进行准备。
师生问卷调查和法律知识测试时,随机抽取教师(30人左右,含校领导、中层、一线教师、行管后勤、特岗教师等。在编教师不满30人的全体无课教职工参加)、学生(随机抽取1个班)参加,问卷由验收组提前印刷,不用学校印。
2、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达标校
根据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十五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濮语字〔2019〕3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通知》(濮教发〔2018〕93号)要求,评估组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组织部分师生座谈、随机听课、实地查看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各校可按通知后《河南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濮阳市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标准》《濮阳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标准》进行准备。
师生问卷调查时,随机抽取教师(10人,含语文老师、非语文老师和语言文字专干等)、学生(随机抽取10人)参加,问卷由验收组提前印制,不用学校印。
3、民生工程学校建设项目
全市新建改扩建20所城区中小学,其中,濮阳县4所、清丰县3所、南乐县1所、范县3所、台前县1所、华龙区1所、市直7所;新建改扩建37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其中,濮阳县13所、清丰县5所、南乐县12所、范县1所、台前县5所、华龙区1所。
检查采取直接深入项目工地查看形象进度的方式进行,达不到主体完工,视为未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依法治校示范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民生工程学校建设项目均是列入县区政府教育年度目标的重要项目,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
(二)学校迎检一切从简,以不额外增加基层教师负担为基本原则,材料不用装订装裱,原始记录展示出来即可(切忌从网络下载他校材料、搞弄虚作假)。学校不拉横幅,不搞鲜花、水果等招待。
(三)验收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轻车简从,不搞人员、接待浪费。不要求县局一把手、分管副职亲自参加汇报、全程陪同;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午餐请县区安排工作餐,不要超标。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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