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加快推进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由“五四”向“六三”学制并轨改革,解决原“五四”制小学教育资源不足,初中教育资源闲置问题,根据《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濮阳市原“五四”制小学五年级升六年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教基一〔2021〕90号)精神,结合市直小学、初中教育实际,制定了《2021年市直初中接收“五升六”学生划片范围及条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升六”对象
(一)市直初中划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2021年市直小学五年级升六年级学生。
(二)市直初中划片范围内购房居住的市城区内原“五四”制公办小学五年级升六年级学生。
(三)市教育局统筹分配的2021年市直小学五年级升六年级学生。
二、“五升六”范围
市直初中接收“五升六”学生划片范围、条件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021年市直初中接收“五升六”学生划片范围及条件》。
三、“五升六”办法
市直初中接收“五升六”学生采用“一步到位”升级模式。
市直初中负责接收划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和划片范围内购房居住并在市城区原“五四”制公办小学就读的“五升六”学生。对无住房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由市教育局采取“九年一贯直升+统筹分配”的方式,安排到市直各初中就读;对市直初中划片范围内租房居住和无住房的非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由就读小学属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华龙区金堤路小学符合条件的“五升六”学生到市城区初中就读六年级,严格按照《2021年濮阳市原“五四”制小学五年级升六年级工作方案》执行。
四、“五升六”时间及程序
2021年“五升六”学生分流到初中的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19日?7月23日。
市直初中录取“五升六”学生,市教育局不再统一组织网上报名,直接采用市教育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开发的五年级升六年级“一网通办”验证系统进行录取。首先由市直各小学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核实“五升六”学生住房、户籍等相关信息,再由各初中根据划片范围和录取条件,实行网上审核和网上录取学生。“五升六”学生入初中录取结果于7月24日在原就读小学公示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城区原“五四”制公办小学五年级学生划片升级到初中就读六年级,是基于市城区原“五四”制公办小学教育资源不足,初中教育资源闲置这一问题,在学制改革过渡期间内,而采取的一种特殊升级办法。“五升六”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今明两年小学、初中能否顺利招生,关乎社会公平,备受广大市民关注,一直是市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的重点工作。市直各小学、初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五升六”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五升六”工作方案、划片范围、升级条件组织安排升级工作。市直各初中要认真测算接收“五升六”学生涉及的教育资源缺口,提前购置教学设施设备,做好师资配备、培训等相关准备工作。
(二)强化学校责任。市直各小学、初中一定要选派有责任心的人员负责网上验证审核工作,网上验证审核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验证审核人员要严格遵守验证规定,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将学生家长房产、户籍等相关信息向外泄露。市直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各初中划片范围和条件,依据“五升六”验证审核系统,全面摸清本校“五升六”学生的住房、户籍等相关信息,准确定位每位学生升级学校。市直各初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接收对象、划片范围、升级条件、升级计划和班额接收学生,不得擅自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到初中就读六年级,不得拒收市教育局统筹分配的“五升六”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有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市教育局规定,防止各自为政,避免出现一部分学校生源容纳不下、一部分学校有空余学位不预接收等现象,确保市直学校“五升六”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政策宣传。市直各小学、初中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耐心细致向学生家长解读“五升六”入初中就读政策,引导“五升六”学生家长按照市教育局确定的划片范围、升级条件,按时送其子女到划定的初中就读六年级,严禁择校。
(四)强化监督问责。升级分流期间,市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主动公布“五升六”划片范围、条件和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设立咨询电话,接受家长咨询。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和信访接待室,依法依纪查处“五升六”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置“五升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于违规接收“五升六”学生或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 0393-8991715 0393-8991730
2021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市直初中接收“五升六”学生划片范围及条件
学校名称 |
升级划片范围 |
接收住房类型 |
咨询 电话 |
濮阳市 第一中学 |
开州路以东、 人民路以南 京开大道以西、石化路以北 |
1. 自购商品房、自购商住两用房、自建房(含宅基房,下同)、祖孙三代共住房; 2.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满2年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下同); 3.非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满4年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6688176 |
振兴路以东、 胜利路以南 京开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北 | |||
1.负责接收:“京开大道以东、濮水河以南、西马颊河以西、石化路以北”区域内购房居住的市直和油田小学“五升六”学生(该片区属于市三中划片范围,因今年市三中学位紧张,在保持市三划片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市教育局将该片区购房居住的市属小学“五升六”学生暂统筹调剂到市一中,若学生家长愿意到市三中就读,也可直接到市三中报到); 2.负责接收:市教育局分配且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市属小学“五升六”学生。 | |||
濮阳市 实验中学 |
濮上路以东、益民路以南 振兴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
1.自购商品房、自购商住两用房、自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2.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3.非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8996946 |
昆吾路以东、胜利路以南 振兴路以西、人民路以北 | |||
昆吾路以东、人民路以南 开州路以西、石化路以北 | |||
振兴路以东、益民路以南 金堤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
非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
金堤路以东、黄河路以南 京开大道以西、胜利路以北 | |||
1.负责接收:市一中划片范围内租房居住不够年限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2.负责接收:在市城区无住房的市实验小学“五升六”学生; 3.负责接收:在市城区无住房的市第二实验小学“五升六”学生; 4.负责接收:市教育局统筹分配的其他市属小学“五升六”学生。 5.负责接收:市教育局统筹分配的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市属小学“五升六”学生 | |||
濮阳市 第三中学 |
濮上路以东、古城路以南 开州路以西、石化路以北 |
1.自购商品房、自购商住两用房、自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2.市主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3.非市主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满1年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8967367 |
濮上路以东、 石化路以南 京开大道以西、站前路以北 | |||
濮水路以东、石化路以南 濮上路以西、站南路以北 | |||
京开大道以东、濮水河以南 西马颊河以西、石化路以北 |
1.自购商品房、自购商住两用房、自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2.市主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
开州路以东、 古城路以南 京开大道以西、石化路以北 |
市主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
濮阳市 第四中学 |
开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 振兴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
1.自购商品房、自购商住两用房、自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2.市主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18939300197 |
振兴路以东、中原路以南 金堤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 |||
金堤路以东、 黄河路以南 京开大道以西、胜利路以北 | |||
振兴路以东、黄河路以南 金堤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
非市主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满1年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
1. 负责接收:市六中划片范围内购房居住且未在市六中小学就读的其他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因市六中学位紧张,无法容纳片区内“五升六”学生,在保持市六中划片范围不变的情况,市教育局将六中片区购房居住且未在六中小学就读的其他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暂统筹调剂到市四中,若学生愿意到市六中就读,也可直接到市六中报到); 2. 负责接收:市教育局分配且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市属小学“五升六”学生; | |||
濮阳市 第五中学 |
京开大道以东、中原路以南 长庆路以西、 胜利路以北 |
1.自购商品房、自购商住两用房、自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2.市主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3.非市主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8995378 |
1.负责接收:市教育局统筹分配的其他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
濮阳市 第六中学 |
濮水路以东、绿城路以南 历山路以西、五一路以北 |
1.自购商品房、自购商住两用房、自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2.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3.该片区内购房居住的绿城小学和开德小学“五升六”学生如果想继续到示范区初中就读六年级,可由示范区教育部门统筹分配到示范区初中就读; |
6688035 |
开州路以东、五一路以南 历山路以西、中原路以北 |
1.自购商品房、自购商住两用房、自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2.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3.“开州路以东、中原路以南、振兴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区域购房居住和市城区户籍租房居住的也可到开发区实验学校就读六年级。 | ||
开州路以东、中原路以南 振兴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 |||
濮阳市 第七中学 |
濮上路以东、胜利路以南 昆吾路以西、古城路以北 |
1.自购商品房、自购商住两用房、自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2.市主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3.非市主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8799266 |
濮水路以东、黄河路以南 濮上路以西、石化路以北 | |||
濮上路以东、 古城路以南 京开大道以西、石化路以北 |
非市主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
1.负责接收:在市城区无住房的市七中小学部“五升六”学生; 2.负责接收:市教育局统筹分配的其他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
濮阳市 第八中学 |
濮上路以东、黄河路以南 开州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
1.自购商品房、商住两用房、自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2.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3.非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8999873 |
开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 金堤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
非市主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 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
1. 负责接收:“开州路以东、中原路以南、振兴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区域内非市城区户籍租房居住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2.负责接收:在市城区无住房的市八中小学部“五升六”学生; 3.负责接收:市教育局统筹分配的其他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
濮阳市 第九中学 |
金堤路以东、 中原路以南 京开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北 |
1.自购商品房、商住两用房、自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2.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8959887 |
历山路以东、 绿城路以南 京开大道以西、中原路以北 | |||
振兴路以东、 中原路以南 京开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北 |
非市主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
1. 负责接收:市六中划片内非市城区户籍且租房居住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2. 负责接收:在市城区无住房的市第三小学“五升六”学生; 3. 负责接收:市教育局统筹分配的市直其他小学“五升六”学生; | |||
濮阳市 第十中学 |
京开大道以东、大庆路以西 卫都大道以南、绿城路以北 |
1.自购商品房、自购商住两用房、自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2.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3.非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8632102 |
京开大道以东、绿城路以南 长庆路以西、 中原路以北 | |||
历山路以东、 绿城路以南 京开大道以西、中原路以北 |
1.自购商品房、自购商住两用房、自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2.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3.非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
1.负责接收:在市城区无住房的市十中小学部“五升六”学生; 2.负责接收:在市城区无住房的市六中小学部“五升六”学生。 | |||
濮阳市第二高级中学初中部 |
京开大道以东、濮水河以南 西马颊河以西、站南路以北 |
1.自购商品房、自购商住两用房、自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2.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3.非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8992527 |
濮上路以东、 站前路以南 京开大道以西、站南路以北 | |||
西马颊河以东、长庆路以西 石化路以南、 站南路以北 | |||
1.负责接收:在市城区无住房的市子路小学和市昆吾小学“五升六”学生; 2.负责接收:市三中片区非市城区户籍且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3.负责接收:“濮水路以东、站南路以南、长庆路以西”居住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4.负责接收:市教育局统筹分配的其他市直小学“五升六”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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