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
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
杨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学前教育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幼儿园91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68所(含南乐妇联1所、中原油田28所,中原大化1所),民办幼儿园745所(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96所)。在园幼儿183254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9.1%,比2010年提高33.1个百分点。在园教职工15059名,在编教师638人。
二、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
近年来,在市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实施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新建和改扩建了一大批公办幼儿园,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逐步改善,园务管理明显规范,保教质量稳步提升,“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学前教育迈上新的台阶。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自2011年以来,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我市乡镇独立公办园总数达到116所,还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开办了一大批小学附属幼儿园或学前班,全市有71个乡镇建成了1-3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二是规范管理民办园,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园。经过县乡两级教育部门的正确引导,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逐步规范,办园条件比前几年有明显改善,一批幼儿园按建筑设计规范建了楼房,活动室寝室宽敞明亮,校园环境优美,班级区域区角设置和环境创设等也明显提升,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达到745所。2018年,还根据幼儿园申报,认定了19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下一步,将积极鼓励民办幼儿园举办普惠性民办园,增加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三是狠抓保教质量提升。引导各类幼儿园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课程和教学管理,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科学保教,全市学前教育质量明显提升,特别是市城区学前教育走在全省前列。目前,我市已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18所,市级示范幼儿园87所,2017年4月,省教育厅在我市举办河南省落实《指南》精神省级实验区观摩活动,来自全省500余名幼教同仁参加活动,充分展示了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成果。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制定并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国培和省培活动,定期组织业务提升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还利用市城区优质教育资源,每年举办两期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培训培训观摩活动,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工作任务
虽然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期盼相比还有差距。正如您所说,城乡发展不均衡,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不规范,缺乏师资,食品安全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的目标,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做好谋划,采取得力措施,落实您的建议,实现学前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认真实施《濮阳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加强对县区幼儿园建设项目的督导,每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安全达标的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率。确保到2020年,每个县(区)城区至少举办3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3万人口以上乡镇至少办好2所、3万人口以下乡镇至少办好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彻底消除公办幼儿园“空白”乡镇。
(二)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当前,民办幼儿园在农村地区占的比例较高,扶持和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发展、科学保教,是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任务。2018年,我市及各县区均出台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支持。还将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积极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充资源,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市辖区不低于7万、县及以下地区不低于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还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在继续教育、表彰奖励、职称评定、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享有同等权利。并将其园长、教师培训纳入公办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计划,享有同等机会。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激发办园活力,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三)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稳定的教职工队伍是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的基础和关键因素。我省已经开始实行生均财政拨款政策(市级幼儿园5000元,县、市、区,含乡镇及以下独立设置的幼儿园3000元,特殊教育幼儿园和随班就读残疾幼儿园10000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公办幼儿园经费紧张的局面,对提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教师队伍稳定,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下一步,在加强教职工队伍方面,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协调编制和人社部门,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二是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待遇。三是完善教师培养体系,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到2020年,通过国家、省、市县培训网络,大规模培训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实现新一轮的全员培训。四是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和定期注册制度,加强师德教育,建立信用记录,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培养幼儿教师热爱幼教、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怀。
(四)规范幼儿园管理
认真抓好《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等法规政策文件学习研究和落实,指导各类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规范保教管理,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体制。二是加强源头监管。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幼儿园年审制度。三是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幼儿园督学制度,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发挥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对幼儿园各项管理工作进行动态监管。四是推进依法办园。督促幼儿园严格落实关于学前教育的各项法规制度,对幼儿园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五)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切实履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的采供渠道、加工制作、消毒清洗、留样管理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加强厨房管理,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和分区管理,严防食品交叉污染。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隐患排查。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实行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的工作目标和有关要求。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的文件,《意见》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必将实现跨越式大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学前教育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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