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濮阳市教育局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的答复
编辑:濮阳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濮阳教育网

 

濮阳市教育局

对市届人大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答复

 

苏伟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乱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和支持下,全市的教育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教育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孩子们都有学可上,有书可读。但与此同时,孩子们除了接受校内的教育外,校外的教育培训需求量也是非常大。正如您所说,各种各样的辅导班、培训班,让培训机构生意相当繁荣,至于此类培训机构是否合格,培训质量如何无法考核,甚至有的培训机构条件非常简陋,非常隐蔽,连安全都是问题,校外的培训机构乱象丛生。为解决这一问题,市教育局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改力度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取得了一些成效,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8〕327号)精神和要求,市教育局召开了专题研究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联合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和市工商局等四部门研究制定了《濮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濮教发2018〕132号),成立由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李殿峰任组长,教育、民政、工商、人社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工作组”,建立了教育牵头,四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统筹部署,全面实施专项治理

一是建立由教育、民政、人社、工商等行政部门共同负责的市、县两级工作机制,并要求各县(区)在6月上旬公布专项治理方案、治理时间表、举报电话及邮箱,明确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对照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治理重点,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切实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做到培训机构底数、资质状况和办学行为“三清”,全面实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利用河南省校外培训情况统计调查管理系统,对全市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种类、频次、时段、时长、经济负担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三是市教育局先后转发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通知》《河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濮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濮阳市2018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严格规范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取得专项治理的长期综合效果

三、全力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市、县(区)教育、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在摸清底数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坚持综合施策,依法治理,对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整改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各项工作7月底,我市面向社会公布了濮阳市首批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37所,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65所,公布了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通过治理整改,截至目前,我市合格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197所,取缔关停的校外培训机构216所。

为及时掌握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改进展情况,要求县(区)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和25日前分别登录河南省校外培训情况统计调查管理系统填报整改进度。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对措施扎实、落实到位、效果良好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按照省教育厅交叉核对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情况的通知要求,12月28日,安阳市检查组对我市进行了核对,在全市范围内抽查了11所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设置标准对每所机构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情况进行了查看审核,并对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尽管经过我们的努力,校外培训机构得到了一定的规范,减轻了学生的一些课业负担,但仍有不尽人如意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诚恳接受您的建议,采取得力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继续开展分类整治。联合人社、消防、市场监管、民政、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根据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情况,严格审核分析,区别不同情况,逐一整改落实,分类提出处置意见,该办理证照的依法依规办理,该停业整改的必须停业整改,该关停的坚决予以关停。做到治理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培训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在各县(区)分类整治基础上,由市政府牵头、教育、公安(消防)、民政、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区)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严格落实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年检等监管制度,促进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规范经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积极组建备案审核专家团队,严格参照《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核操作指南》,做好学科类培训是否超前超标教学的认定工作。

(三)加大宣传引导。一是要加强对校内师生及家长的教育宣传,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引导家长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提醒家长关注子女的校外培训安全,远离非法教育培训机构,切实维护学生利益。继续向举办者、家长及业主等社会各方做好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政策宣传工作,建立良好整治氛围。二是依托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和学科类培训班详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方便人民群众查询选择合规机构。三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积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积极引导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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