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
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答复
崔凤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增加我市基层公办幼儿园专业教师事业编制数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通过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新建和改扩建了一大批公办幼儿园,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逐步改善,园务管理明显规范,保教质量稳步提升,“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学前教育迈上新的台阶。虽然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突出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期盼相比还有差距,特别是师资配备方面明显不足。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公办幼儿园仅有教职工编制688名,与快速发展的学前教育相比较,数量严重不足。对此,我们将认真做好谋划,采取得力措施,努力实现学前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切实加强学前教师队伍建设
稳定的教职工队伍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和关键因素。在加强学前教育教职工队伍建设方面,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协调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核定学前教职工编制,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对编制总量不足而难以调整的,鼓励学习南乐县政府购岗经验,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予以解决。加强对学前教育教职工配备工作督导力度,督促各县区尽快足额落实教职工编制。二是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待遇。三是完善教师培养体系,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到2020年,通过国家、省、市县培训网络,大规模培训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实现新一轮的全员培训。四是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和定期注册制度,加强师德教育,建立信用记录,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培养幼儿教师热爱幼教、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怀。
二、多种举措扶持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一)认真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认真实施《濮阳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加强对县区幼儿园建设项目的督导,每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安全达标的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率。确保到2020年,每个县(区)城区至少举办3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3万人口以上乡镇至少办好2所、3万人口以下乡镇至少办好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彻底消除公办幼儿园“空白”乡镇。
(二)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当前,民办幼儿园在农村地区占的比例较高,扶持和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发展、科学保教,是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任务。2018年,我市及各县区均出台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支持。还将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积极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充资源,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市辖区不低于7万、县及以下地区不低于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还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在继续教育、表彰奖励、职称评定、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享有同等权利。并将其园长、教师培训纳入公办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计划,享有同等机会。进一步完善我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激发办园活力,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三)规范学前教育管理。认真抓好《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等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究和落实,指导各类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规范保教管理,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各地要在政府统筹协调下,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体制。二是加强源头监管。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幼儿园年审制度。三是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幼儿园督学制度,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发挥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对幼儿园各项管理工作进行动态监管。四是推进依法办园。督促幼儿园严格落实关于学前教育的各项法规制度,对幼儿园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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