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濮阳市教育局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3号建议的答复
编辑:濮阳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濮阳教育网

 

濮阳市教育局

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3号建议的答复

 

李明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师资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教育系统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为重点,着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编制动态管理

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我市从2014年开始着手探索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资源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工作,逐步建立了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机制,每3年为一个周期对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进行一次调整,县区、市直学校每年为一个周期,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实施动态调整。2017年10月,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统一全市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濮编办〔2017〕76号),将乡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高中由城市1:12.5、乡镇1:13、农村1:13.5统一调整为1:12.5;初中由城市1:13.5、乡镇1:16.5、农村1:18.5统一调整1:13.5;小学由城市1:20、农村1:25、乡镇1:23统一调整为1:19;特殊教育学校为1:3。核定过程中,还将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为基本编制和附加编制两部分。基本编制以各办学体在籍学生数为基数,按照高中、初中、小学不同教育层次,全市城市、乡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一按省定标准核定。附加编制考虑教学点、农村边远地区学校、中小学寄宿制学校、新建扩建学校、女职工生育、教师脱产进修等需要倾斜的因素,按照基本编制的5%核定。目前,编制总量已经核定完毕,下一步,各县区将结合城镇、乡村学校之间教职工编制需求差异做好动态调整,从而为全面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多措并举,加强教职工配备和素质提高

一是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大力开展师德教育,加大优秀师德典型宣传力度,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

二是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鼓励和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院校和河南省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农村小学全科教师。

三是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和社保政策,实施乡村教师健康工程,继续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力争到2020年帮助乡村教师解决周转房住宿问题。

四是加强教师编制管理。实施教师编制动态调整,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做好动态调整与统筹使用,并按照城乡统一标准核定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高中由城市1:12.5、乡镇1:13、农村1:13.5统一调整为1:12.5;初中由城市1:13.5、乡镇1:16.5、农村1:18.5统一调整1:13.5;小学由城市1:20、农村1:25、乡镇1:23统一调整为1:19。支持偏远农村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合理的编制需求,在核定教职工编制时予以倾斜,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五是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设置向乡村学校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评价标准在城市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要求。

六是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进一步落实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推动城镇学校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

七是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完善培训方式,建立健全以国培计划为引领、以校本研修为基础的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和校培五级联动机制。落实培训经费,将教师培训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充实培训内容,整合各地教、科、研、训资源, 推进乡村教师职前教育、入职教育与职后培养一体化建设。到2020年,对全体乡村教师、校(园)长进行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乡村教师学历基本达标。

八是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各级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奖励。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推进上述八大措施,加强对县区督导力度,在全市逐步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以及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努力为乡村教师安居乐业创造条件。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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