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
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答复
李全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力度的议案”收悉。感谢您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幼儿园1118所(含小学附属学前班),其中,公办幼儿园339所,民办幼儿园779所(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95所)。在园幼儿182517名,教职工16245名,在编教师85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0.1%,比2010年提高34.1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52.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27.8%。
二、近年来学前教育发展成效
2010年以来,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市通过实施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新建和改扩建了一大批公办幼儿园,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逐步改善,园务管理明显规范,保教质量稳步提升,“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学前教育迈上新的台阶。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全市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总数达到140所,还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开办了一大批小学附属幼儿园或学前班,全市有72个乡镇建成了1-3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二是规范管理民办园,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园。经过县乡两级教育部门的正确引导,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逐步规范,办园条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许多幼儿园盖了楼房,活动室寝室宽敞明显,校园环境优美,班级区域区角设置和环境创设等也明显提升。经统计,我市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园779所,根据幼儿园申报,认定了19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下一步,将根据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情况,继续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三是狠抓保教质量提升。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课程和教学管理,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科学保教,全市学前教育质量明显提升,特别是市城区学前教育走在全省前列。我市已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20所,市级示范幼儿园93所,2018年3月,我市幼儿园代表河南省迎接香港学前教育考察团,并承办考察研讨活动,濮阳学前教育已成为展示河南省教育发展成就的一个亮丽窗口。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制定并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积极组织举办业务提升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还利用市城区优质教育资源,每年安排两期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培训班,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
三、您提出的建议落实情况
虽然,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期盼相比还有差距,正如您所说,资金投入不足,师资力量薄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还比较突出。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我们已经列入了工作计划,有的已经在做,有的已经完成。下一步,将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的目标,做好谋划,实现学前教育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健全成本分担机制
按照“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要求,我市正在逐步完善与公益普惠方向和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奖补、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目前,我市已经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但是受编制限制,大部分新建的公办幼儿园无法进行事业单位登记,也就享受不到财政拨款,导致幼儿园运转困难,经与市编办协调,这个问题需向省编办汇报,下一步将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解决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登记问题。随着公办园建设数量的增加,需要大量的财政投入来保障运营,会给地方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一方面将积极建议将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纳入县区财政年度预算,另一方面,对公办园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适当调高公办园收费标准,拟补财政投入不足,解决幼儿园运转困难问题,保障保教工作正常开展,确保质量。
(二)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稳定的教职工队伍是保障学前教育质量的基础和关键因素。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编制和人社部门汇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协调编制部门,对新建的公办幼儿园争取完成事业单位登记,争取为新建的公办幼儿园协调一部分编制。二是协调人社部门,对空编的幼儿园及时招聘补充教职工。对没有编制的公办园,也要想办法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补充教职工,确保正常保教活动需要。2018年,南乐县采取政府购岗的方式补充了185名公办幼儿园教师,缓解了公办园教师不足问题。今年,我市南乐县、清丰县已经计划对学前教育教师进行政府购岗,我们将鼓励其它县区学习南乐经验,及时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三是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依法保障教师地位和待遇,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的教师工资待遇。四是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和定期注册制度,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实行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指导,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师职业素养。
(三)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科学保教
2018年以来,我市针对一些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培训等“小学化”倾向严重的现象,市教育局在全市深入开展了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做了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坚决禁止幼儿园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二是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坚决纠正幼儿园不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三是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对幼儿园设置学前班、大大班、幼小衔接班等,以及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城市小学(含县镇)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学前班。四是加强保教业务培训和家园共育工作,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全面提升从教人员专业素质,通过指导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五是查处小学“非零起点教学”行为。目前,专项治理行动虽然已经收尾,但是抓幼儿园“小学化”治理已经成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将坚持常抓不懈,锲而不舍,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扭转家长思想观念,加大指导力度,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市教育局将按照上级部署,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推动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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