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
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答复
海静蕊代表:
您提出的“加大力度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议案”收悉。感谢您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市有幼儿园1118所(含小学附属学前班),其中,公办幼儿园339所,民办幼儿园779所(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95所)。在园幼儿182517名,教职工16245名,在编教师85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0.1%,比2010年提高34.1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52.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27.8%。
二、近年来学前教育发展成效
2010年以来,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市通过实施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新建和改扩建了一大批公办幼儿园,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逐步改善,园务管理明显规范,保教质量稳步提升,“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学前教育迈上新的台阶。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全市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总数达到140所,还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开办了一大批小学附属幼儿园或学前班,全市有72个乡镇建成了1-3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二是规范管理民办园,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园。经过县乡两级教育部门的正确引导,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逐步规范,办园条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许多幼儿园盖了楼房,活动室寝室宽敞明显,校园环境优美,班级区域区角设置和环境创设等也明显提升。经统计,我市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园779所,根据幼儿园申报,认定了19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下一步,将根据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情况,继续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三是狠抓保教质量提升。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课程和教学管理,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科学保教,全市学前教育质量明显提升,特别是市城区学前教育走在全省前列。我市已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20所,市级示范幼儿园93所。四是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科学制定并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积极组织举办业务提升培训,利用市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和省市级示范园,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和观摩活动,提升幼儿教师从教能力。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工作计划
虽然,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期盼相比还有差距,正如您分析的一样,学前教育刚性需要和失衡师资的矛盾、行业专业性强和从业者素质不高的矛盾、幼儿教师待遇低和工作强度大的矛盾、公办园编制少和发展任务重的矛盾都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都有回应,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意见,结合您提出的问题,做好谋划,推动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实现“幼有所育”已纳入我市重大民生事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2019年,将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列入我市重点办好的十项民生实事,具体内容是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城乡幼儿园33所,其中新建21所、改扩建12所,新增学位6870个。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发展学前教育。年初,市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委成功申请成为国家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试点市,河南省仅有郑州市和我市进入试点市行列,目前,已争取到2019年幼儿园中央投资项目15个、中央资金6520万元,全部为公办园项目。这项工程为期两年,下半年,我们将积极谋划2020年建设项目,推动我市公办园建设发展。在濮阳市本轮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加强了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市委成立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任组长,为以后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各项教育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下一步,市委市政府还将颁布我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二)扩充资源供给总量,扩大公办普惠园占比
按照《濮阳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部署,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需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对县区学前教育项目规划建设的督促指导,科学调整布局规划,利用好国家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工程试点市和幼儿园建设纳入省市民生工程的机遇,充分利用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每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安全达标公办幼儿园项目,确保到2020年,每个县(区)城区至少举办3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3万人口以上乡镇至少办好2所、3万人口以下乡镇至少办好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彻底消除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提高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率。按照公益普惠原则,坚持公办民办并举,优化办园结构,积极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总量,提高普及率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三)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稳定的教职工队伍是保障学前教育质量的基础和关键因素。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编制和人社部门汇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协调编制部门,对新建的公办幼儿园争取完成事业单位登记,争取为新建的公办幼儿园协调一部分编制。二是协调人社部门,对空编的幼儿园及时招聘补充教职工。对没有编制的公办园,也要想办法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补充教职工,确保正常保教活动需要。2018年,南乐县采取政府购岗的方式补充了185名公办幼儿园教师,缓解了公办园教师不足问题。今年,我市南乐县、清丰县已经计划对学前教育教师进行政府购岗,我们将鼓励其它县区学习南乐经验,及时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三是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依法保障教师地位和待遇,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的教师工资待遇。四是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和定期注册制度,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实行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指导,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师职业素养。
(四)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按照“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要求,我市正在逐步完善与公益普惠方向和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奖补、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目前,我市已经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但是受编制限制,大部分新建的公办幼儿园无法进行事业单位登记,也就享受不到财政拨款,导致幼儿园运转困难,经与市编办协调,这个问题需向省编办汇报,下一步将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解决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登记问题。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财政奖补政策,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将按照每生每年200元标准进行奖补,以后将逐步提高奖补标准。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每生每年补助600元保教费和400元生活费。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办园成本,以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并提供高质量学前教育服务。
(五)加大对民办园的监管力度
市教育局专门成立了民办教育科,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推动其健康发展。一是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幼儿园年审制度。指导各类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规范保教管理,改善办园条件,实施科学保教,提高教育质量。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协调卫生健康、住建、房产、消防、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设施、卫生等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三是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幼儿园督学制度,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发挥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对幼儿园各项管理工作进行动态监管。四是推进依法办园,对幼儿园或幼儿教师违法办园行为严肃处理。五是督促各类幼儿园提高教职工工资待遇,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和保教费用于人员支出比例,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高度关注和支持下,我市学前教育将实现跨越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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