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校园欺凌问题的议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您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现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已上升为校园安全工作重点。欺凌行为不但严重侵犯了被欺凌者的人身权利,给受害人的身心带来巨大创伤,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濮阳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等十一部门专门印发《濮阳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工作要求,开展专项治理。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管理,濮阳市教育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教基一〔2018〕111号)印发了《濮阳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濮阳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教发〔2018〕85号),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了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全市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且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濮阳市教育局又成立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基础教育一科、基础教育二科、职成高教科、教师教育科、安全管理科、督导室等科室长任成员,明确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方案制定、对口管理等,并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二、加强管理,健全制度
健全完备的制度是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保障和前提。为此,濮阳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治的各项制度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主要有:
(一)建立对教职员工的定期培训制度。市教育局将防治学生欺凌纳入国家、省、市级教师培训中师德教育模块内容,指导县区和学校把中小学欺凌防治纳入全员培训师德教育,开展包括依法执教、依法治教、学生欺凌易发状况分析及处置措施教育等。通过培训,大多数教师都能意识到欺凌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学科教学以及日常事件处理中有了一定的教育意识,这是我市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基础。
(二)建立对学生的专题教育制度。在对学生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的基础上,利用课堂教学、班团队会、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有的学校还邀请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同志结合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欺凌危害性的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建立对家长的教育培训制度。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家长会,可以选择让家长观看防欺凌专题教育片或者学习上级教育部门文件等形式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增强广大学生家长的法治意识。同时,市教育局每学期都要组织市教育系统家庭报告会巡讲活动,巡讲活动对全市所有中小学尤其是县城及乡中心校实行全覆盖。
(四)健全学校管理制度。要求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欺凌防治工作,明确规定校长是学校欺凌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法治副校长、少先队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是欺凌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明确了各任课教师和学校后勤管理等相关岗位的职责,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将学校的欺凌防治工作落实到了每个管理环节和每位工作人员。
(五)建立欺凌舆情监测报告制度。濮阳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欺凌预防监测工作,发现有欺凌苗头的现象安排班主任老师及时介入,做好心理疏导工作,避免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
(六)建立健全事件应急处理制度。注重对欺凌行为的认定,要求学校都要制定应对欺凌事件的处置流程和应急处理预案,如果需要公安等部门的介入处理,也有严格的上报程序,防止事件被歪曲。
三、强化督导,确保落实
为保证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教育局强化督导。一是成立了全市欺凌防治督导小组,由基础教育一科、安全管理科、督导室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区、各学校的欺凌防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导,督导内容包括制度的制定、领导机构的建设等方面,将欺凌防治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区、对学校的综合考核范围,一定程度上督促学校在欺凌防治方面扎实开展工作;二是严格处罚措施,对于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等严格处罚,取消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资格。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健全防治欺凌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学生及家长的法治意识,全力做好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学生安全工作的关心,真诚希望您对我市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4日
(联系人:刘爱军 电话:890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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