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三次会议第348号建议的答复
编辑:何鑫       发布时间:2020-11-20      来源:濮阳教育网
 

郑结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门岗门卫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关注,现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学校门岗作为校园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安保措施是否到位,进出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关乎师生人身安全。近年来,全市各级教育部门一直将校园安全问题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践行“以人为本、防御为主”的理念,以加大校园“三防”建设、提高校园安保人员素质为工作重点,不断完善安保措施,切实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能力,严防暴力恐怖事件在我市校园发生,切实保障了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广大师生创造了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但日常工作中,特别是我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保安队伍,由于学校保安编制、工作经费等因素,目前仍存在部分问题和困难:一是学校没有专门的保安编制和安保经费,学校只能从学生经费中支出用于临时聘用保安开支,保安人员基本上多是一些临时招聘社会闲散人员或退休人员组成,还有个别学校根本没有保安人员,上下学时教师临时轮岗值班,保安队伍数量、质量得不到保证;二是保安人员年龄偏大,工资较低,待遇较差,保安人员难以聘请,多是60岁以上老同志;三是校园保安缺少专门培训,缺乏安保的基本常识,一旦出现突发事件,难以妥善应对。

针对我市校园保安力量薄弱、综合素质较差的问题,今后工作中,市教育局将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扎实做好校园安保管理,不断强化工作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豫公通字201229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7号)等相关规定,把全市农村学校作为工作重点,对“三防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督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认真整改,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齐配足专职保安及保安器械,完善校园及周边监控系统、一键报警系统。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增配学校专职保安编制或以政府购岗的方式选配保安人员,增加学校安全经费投入,将学校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务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保障安保人员待遇及学校安全工作顺利展开,维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积极开展校园保安培训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教育部门积极协调公安、卫健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安保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制定专门培训计划,精心选取培训内容,对校园保安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规范、保安规章制度、突发事件处置和报告程序方法、安保器械管理和使用技能、校园巡查制度、疫情防控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培训。同时对保安人员进行技能考核,并持证上岗,能够开展学校日常的守护、巡逻、护校等工作。通过培训考核,进一步增强学校保安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素质能力,有效提升校园安保力量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警校合作。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建立健全警校合作机制,制定警校联动护校工作方案。在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期设置“护学岗”,安排专门警力在学生上下学等时段指挥交通,维护上下学秩序。同时配合公安部门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进一步优化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确保学校师生学习生活安全稳定,切实形成校园安全工作合力,通过多措并举,全面预防和及时制止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保安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门卫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人员聘任、绩效发放、评先评优等主要依据。各级教育联合公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门卫管理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门卫设置不规范、管理不严、门卫制度不健全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敷衍、不负责任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再次感谢您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关心,真诚希望您对我市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924

 

(联系人:刘爱军    电话:890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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