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立幼儿园、小学放学“延时服务”的建议”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反映的幼儿园、小学生放学时间提前,家长还没下班,如何接孩子放学的问题,一是给家长造成困扰,二是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您的建议饱含着对濮阳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对未成年人的关爱,首先向您表示感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荐素质教育,切实加强中小学管理,教育部制定了《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知道意见》(教基一〔2009〕7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不同学段和年级、走读生和寄宿生的实际需要,对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等方面作出科学合理安排和严格规定,并组织全面检查。坚决纠正各种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正确引导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切实把课内外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2009年8月26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明确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走读生一律不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结束时间小学不晚于20:30,初中不晚于21:30,高中不晚于22:00.寄宿生早上起床时间小学、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可根据季节变化对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和早上起床时间做出适当调整,但要保证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方面的规定,市教育局本着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保障不同学段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有利于家长接送和照顾子女上学的原则,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了《濮阳市中小学校作息时间安排》(濮教〔2010〕17号)对小学作息时间进行了规定:“上午到校时间7:45,中午放学时间11:40,下午到校时间春秋冬季14:20、夏季14:40,下午放学时间春秋冬季16:20、夏季16:40”完全符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20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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