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军代表:
您好!你的《关于减轻中小学生家长负担的建议》收悉。您在建议中阐述了当前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弊端,特别是一些教师经常性要求家长辅导并批改作业,无形中增加了家长的教育负担,容易引起家长的不满情绪,既不利于家庭学校教育合力的形成,也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问题。您对如何减轻中小学生家长教育负担现象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饱含着对濮阳教育的关心和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实事求是,颇有见地。在此向您表示感谢!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批改作业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应有之义。《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明确规定,教师对工作要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关于学校教师对家长进行强制性“摊派”,要求家长辅导并批改学生作业等问题,市教育局《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作出了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QQ群、微信公众平台、网络下载等方式布置作业。同时,我市也对作业量提出了明确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针对此项工作,市、县教育主管部门都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相关举报,并采取了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大检查的范围和次数,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处置违规办学、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教育负担的学校和个人。
今年以来,我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先后印发了《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濮阳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以政府名义起草了《濮阳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草案),指导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课后服务内容以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为主,可组织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目前该文件在市政府的协调下,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讨论中。我们相信该政策出台后,学生在校参加课后服务时间内就能基本完成了家庭作业,同时还解决了学生放学后参加社会种培训班现象,届时家长的教育负担会得到极大的缓解。
下一步,我们将诚恳接受您的建议,督促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执行《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严厉查处教师通过手机微信、QQ群、网络下载等方式布置作业,将辅导和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等问题,坚决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现象,同时将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完善管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改进教育方式,提高课堂效率,注重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减轻家长教育负担,让学生乐学,好学。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
2020年9月17日
(联系人:徐献峰 联系电话:897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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