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静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直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步入快车道、迈上新台阶,成绩显著,特别是市直3所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省教育厅和全省幼教同仁的高度评价。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历史欠账多,我市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因长期没有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如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在园幼儿已达862名,应当配备144名教职工,但2008年从市热电厂接收时核定12名教职工编制后,至今一直没有调整,导致教职工严重缺乏。
今年,省委编办等四部门印发了《河南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豫编办〔2020〕80号),明确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为师生比1:15。市教育局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调,正在协商有关落实措施,将从以下方面强化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原则上按照1:15核定事业编制,主要用于配备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和卫生保健人员,达不到此标准的要分期分批调整到位。
二是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教职工与幼儿比例1:5~1:7,积极推行一人多岗,鼓励管理人员由专任教师兼任,新补充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三是严格园长教师队伍管理,认真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0年11月13日
(联系人:赵光伟 电话:899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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