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红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中小学校长取消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新时代中小学校长建设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加快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改革。2017年,中组部、教育部颁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加快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2020年9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制订校长职级制实施办法。”
当前,我省、我市中小学校长主要按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和权限,实行任命制,大多对应一定行政级别,管理使用行政化,不利于校长交流,不利于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通过职级制改革,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实行职级管理和绩效考核,目标是进一步拓展校长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目的是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实现教育家办学。同时,通过完善校长激励体系,强化专业发展激励、完善岗位晋升激励、健全绩效工资激励、切实提高校长的责任感、使命感、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
经调查了解,目前有北京、上海、山东、山西、广东、四川等地陆续实行了校长职级制改革。2019年7月,我省许昌市开展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工作,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首批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首批中小学校长职级认定办法、职级待遇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在市直学校先期开展了试点工作,目前已在全市所辖县区全面实行,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成效明显。
年初,市教育局将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作为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学习了许昌市校长职级制改革方案和国内率先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山东潍坊经验。目前,省教育厅已制订《河南省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定改革方案,组织拟订我市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区加快推进。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0年11月13日
(联系人:赵光伟 电话:899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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