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军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教师补贴不均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各级各类学校2077所,2679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97万人,教职工7.1万人,专任教师5.8万人。
按办学性质分,农村学校1082所,945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6.7万人,教职工20393人,专任教师16454名。
二、主要措施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利教惠师政策和创新举措,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切实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待遇保障,提升教师社会地位。一是全面落实省定“一补助两津贴”标准。2019年7月以来,我市班主任津贴统一按每人每月400元执行,教龄津贴按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乡村教师补助按地区分别实施,濮阳县、范县、台前县的乡镇、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分别按每人每月200元、400元、600元执行,其他县区的乡镇、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按每人每月200元、300元、500元执行。同时,各县区自筹资金继续实施偏远地区教师生活补贴政策,依据学校位置距离城区或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远近、艰苦程度等,发放每月100?5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三是依法保障教师社会待遇。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医保金、失业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从2014年10月起开始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全市教职工已全面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乡村教师安心从教。中小学教师职称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实行统一的结构和岗位设置比例,农村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在城市标准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级别。在农村学校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强力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
(一)健全教师管理考核制度。切实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等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教师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不断激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活力。
(二)完善教师均衡配置机制。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人岗相适、优化配置及实现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在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尊重教师选择权的基础上,采取正向引导、政策激励等措施,积极引导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专任教师在学历学科结构比例、中高级教师职称比例大体相当。
(三)逐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严格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对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调整出教师岗位,不得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严格师德考核,对师德违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聘用合同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1年9月16日
(联系人:陈国伟 联系电话:899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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