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立幼儿园、小学放学延时服务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反映学校放学较早,接送孩子成了上班族的难题,家长腾不出时间接送孩子,只能将孩子送到托儿所,给家长造成了诸多不便。您的建议实事求是,十分中肯,充分体现了您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们非常重视,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活动,化解家长接送孩子不便问题。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不同学段和年级、走读生和寄宿生的实际需要,对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等方面作出科学合理安排和严格规定。”《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中对学生在校时间明确要求:“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濮阳市中小学校作息时间安排》,对中小学作息时间进行了具体规定:“上午到校时间7:45,中午放学时间11:40,下午到校时间春秋冬季14:20、夏季14:40,下午放学时间春秋冬季16:20、夏季16:40”。这个时间安排不仅符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也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有利于不同学段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但是,在放学时间安排与家长下班时间的确存在一定的时差,特别是下午,学生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一致,致使家长往往要提前下班接孩子。也有许多家长为了不影响工作,委托社会举办的托管人员代替接送,无形中增加了家庭的负担。
为回应社会关切,破解学生接送难的矛盾,我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先后印发了《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濮阳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以政府名义起草了《濮阳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服务时间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夏季至18∶30结束,冬季至18∶00结束。课后服务内容要求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强健学生体魄,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课后服务工作任务可由在职教师、退休教师、社会各界人士担任,也可以聘请有资质的校外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志愿者进校免费开展课后服务活动,同时鼓励家长自愿参与学校课后服务。
自今年4月份起,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已实行三个月,社会反映良好。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各学校立足公益惠民、学生自愿原则,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方式,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安排学生做作业或开展自主阅读、体育、艺术、娱乐游戏活动,以及科普、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活动。为了保障活动安全,学校建立健全了各项课后服务制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参加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幼儿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如何开展幼儿园延时服务活动,需要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制订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意见。不仅要考虑家长的意愿,还要考虑幼儿园的相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延时服务的任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还有管理、人员、场地和资金等方面一系列问题的安排,目前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都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切实做好中小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及时回应家长关切,切实把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做实做好,破解双职工家庭接送孩子上学难的现象。
2021年8月23日
(联系人:徐献峰 电话:897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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