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
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75号提案的答复
王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立幼儿园应平等接受市民孩子入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直属幼儿园招生情况
我市现有市直属公办幼儿园3所。2018年,将市八中原校区改建为市直幼儿园卫河校区并开始招生,增加学位360个。目前,市直属3所幼儿园在园幼儿约3400名,招生潜力已经挖尽,都是超大型幼儿园(《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一般不超过360人),也出现了大班额现象,现招生能力为每年约1100名幼儿,远远不能满足市民都上市直属公办幼儿园的需求。
二、全市及市城区幼儿园数量
自2011年以来,通过实施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新建和改扩建了一大批公办幼儿园,县城区公办幼儿园达到2-4所,乡镇独立公办幼儿园总数达到116所,各县区还认定扶持了一大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极大地增加了公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我市现有幼儿园91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68所,民办幼儿园74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96所),还有456所小学附属学前班,在园幼儿183254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9.1%,比2010年提高33.1个百分点,普惠幼儿园(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为60%。市主城区现有幼儿园100所,其中,公办园24所(市直属3所,华龙区4所,中原油田16所,中原大化1所),民办园76所。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措施
虽然我市公办幼儿园建设速度较快,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增长较快,但是与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特别是上优质公办幼儿园的愿望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11月中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教育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
《濮阳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制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普惠性资源覆盖率稳定在85%以上,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还要达到50%。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市教育局将采取如下措施,最大限度满足市民需求。
(一)扩大市城区公办普惠资源供给。一是中原油田企业办园将移交地方。按照计划,中原油田原在市城区的16所幼儿园将移交华龙区政府管理,将会面向市民招生,进一步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二是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按照政策规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这是增加市城区公办普惠学前教育资源的有效途径。三是市城区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督促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在市城区新建公办幼儿园。四是积极挖潜扩大增量。鼓励支持街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在为本单位职工子女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二)推进幼儿园招生制度改革。对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学习外地成功经验,重点围绕入园机会均等,探索公办幼儿园招生改革新途径,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
(三)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2018年,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濮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对通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园比例,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激发办园活力,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市教育局还将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开展结对帮扶、教师培训、业务指导等形式,带动市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提升市城区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和办园质量。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学前教育必将实现跨越式大发展,让更多的幼儿享受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再次感谢您对学前教育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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