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
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答复
郝兰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小学建设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通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濮阳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教育质量持续提升。但是,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因素的制约,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城乡二元结构现象仍然存在,“城镇挤、乡村弱”问题比较突出,农村教育资源和质量相对落后,特别是农村小规模学校仍存在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师资保障不到位、校园文化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公平。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农村教育。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印发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意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6-2020)》等文件,2018年3月份,我局印发了《濮阳市农村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2)》,出台了一系列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优化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一是主动适应人口流动和城镇化发展趋势,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规划,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至2022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调整到1075所,其中成建制小学613所,小学教学点352个,初中学校110所;撤并学校177所,其中,撤销成建制小学116所,小学改建教学点增加126个,撤销初中10所。二是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结合濮阳实际,打破乡镇区域界限,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向寄宿制学校倾斜。2018年,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28所。到2022年,寄宿制学校由156所增加到271所,其中,小学164所、占小学总数的26.8%,初中107所,占初中总数的97.3%,每个乡镇建设2-3所标准化的农村寄宿制小学,寄宿制初中的食宿条件全部达到省定标准。
三、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一是深入推进“全面改薄”工作、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机制项目,进一步巩固标准化学校建设成果。2018年,投资1.8亿元左右,完成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88个。二是实施薄弱高中改造工程。2018年,计划新建1所、改扩建5所普通高中,帮助五县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使其全部达到市级示范性高中以上标准,培养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切实做好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滩区学校迁建工作,按照“小学向中心村集中,初中向乡镇所在地集中”的原则,重点对滩区内的78所中小学,采取简约过渡的方式,统筹规划布局调整。2018年,投入9690万,新增校舍建筑面积5.38万平方米,建设9所标准化中小学。到2022年,在滩外新建、改扩建30所标准化学校,其中18个班以上规模的初中4所,12班以上的小学26所。
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每年招聘900名特岗教师、200名小学全科教师,进一步补充农村师资。实施国培、省培和市培计划,每年培训农村教师8000人次。鼓励城镇学校优秀校长、教师,采取定期交流、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走教等方式,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支教。加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2018年,投资3096万,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442套。持续改善农村特岗教师、支教教师生活条件。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待遇,对黄河滩区学校和边远乡镇学校教师发放300-500元生活补助。
五、加快普及农村学前教育。启动实施了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支持城乡居民社区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确保每个乡(镇)建设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2018年,新建、改扩建农村幼儿园36所,支持6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有效扩充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到2022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资源覆盖稳定在85%以上,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已经认识到了加强农村教育的重要性,把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2018年4月25日和12月11日,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8〕74号),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后,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文件精神为契机,结合您的建议和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大农村教育发展力度。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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