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濮阳市教育局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94号提案的答复
编辑:濮阳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9-10-30      来源:濮阳教育网

 

濮阳市教育局

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94号提案的答复

 

卢志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园和小学生视力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提案,以及按照教育部等八部委出台的《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办〔2018〕9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站已于近日与市疾病防控中心联合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在市直和华龙区共抽取9所学校(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2所、幼儿园2所、职专1所)进行近视调查,预计12月20日结束调查及数据报送工作。通过这次近视调查,了解和掌握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基数,为做好评议考核工作和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近期市直各学校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近视宣传工作,比如市直幼儿园举行了“护眼小卫士”大健康倡议活动;市第二实验小学举办预防近视专题知识讲座。

结合我站近几年中小学生体检数据,针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生视力问题,我站也先后多次印发了学校近视防控通知,要求学校在近视防控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要求学校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格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豫政办〔2009〕132号)“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的规定,进一步减轻学生负担,减少近距离用眼时间,最大限度缓解学生视力疲劳的状况。二是要求学校认真落实各项“防近”措施。按照《濮阳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校“防近”工作八项规定>的通知》(濮教发〔2009〕195号)要求,认真落实教育部2008年下发的《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切实开展“防近”工作;落实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防近”工作制度,结合实际主持制定本校学生“防近”工作方案,部署“防近”工作。三是要求学校改善教学条件和学生用眼环境卫生状况。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想方设法改善中小学教室采光照明、桌椅配置等教学条件,加强对学校教学卫生状况进行监督与监测,确保教学设施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及相关卫生标准,为学生建立健康的视觉环境。四是要求学校开展“防近”健康教育活动。按照《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近视防治月活动的通知》(濮教办发(2010)76号)要求,开展好“学生近视防治月”活动,举办好“防近月”主题活动,加强“防近”知识宣传。开足开齐每学期9节的健康教育课,把“防近”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的内容,使学生系统地掌握近视预防知识和技能。五是要求学校全面普及新型眼保健操,将每天上下午两次眼保健操时间列入课表,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六是要求学校定期监测学生视力,建立学生视力档案,认真记录学生视力状况,做好科学“防近”工作。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和中小学生视力保护,我站将在这次视力调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调查数据,制定工作台账,并联合市教育局相关科室抓好工作的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将“防近”工作情况列入县(区)教育目标考核体系,并通过健康体检等形式对市直学校“防近”效果进行检查,对认识肤浅、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以及防控效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二是不断加强“防近”知识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知识竞赛、板报广播、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对学生及家长开展预防和保护视力知识教育。三是每学期对中小学教室采光照明、桌椅配置等情况进行检测,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整改,确保教学设施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及相关卫生标准。四是对作业及考试次数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我市中小学生及幼儿近视防控工作的关注!我们将继续把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防治工作制度化,把防治工作纳入到工作日程,加强宣传,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努力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加强保护视力的教育,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而努力工作。

 

 

 

                                             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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