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濮阳市教育局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97号提案的答复
编辑:濮阳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9-10-30      来源:濮阳教育网

 

濮阳市教育局

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97号提案的答复

 

尚利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清理规范证明方便学生家长推动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特别是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您这种高度的责任感和参政议政意识深表敬意。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是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有效预防疫苗针对疾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暴发和流行,保障儿童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2005年,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中明确要求: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漏种儿童补种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开展。

为规范我省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版)的通知》(豫卫疾控〔2016〕19号),要求托幼机构和小学应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报名程序,报名前向家长发放《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通知单》,通知入托、入学新生报名时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证明。”

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版)》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入托(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际,制定了《濮阳市入托(园)、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技术指导方案(2016年版)》(濮卫疾控〔2016〕18号)。2018年,为进一步做好查验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制订了《濮阳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濮卫疾控〔2018〕18号),提高在校(入托)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水平,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预防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疫苗针对疾病发生,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补证工作,是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减少疫苗针对疾病发病与流行的重要措施之一。在整个查验工作程序中,预防接种情况的完成情况审核需要接种单位的专业人员来进行并开具查验证明,由托幼机构和学校根据查验证明进行统计,并上报上级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时要督促持“需补种”证明的儿童及时进行补种。这项工作不只是查看下儿童的接种情况就完事了,不仅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学校和接种单位的密切配合,还需要儿童家长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对于群众反映的办事难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督促接种单位提高办事效率,让家长一次就把事办成,顺利完成每年的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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