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
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74号提案的答复
董为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应对校园欺凌问和暴力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几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园欺凌现象日趋严重,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前年,濮阳县某中学群体殴打学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曾在网络留传,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去年3月,发生在市一高宿舍内同学之间的砍杀事件更是惨不忍睹,令人发指。今年,市外国语学校一起疑似校园欺凌的案件也在网上疯狂传播。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对受害人构成严重的心理创伤,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
您在提案中,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剖析,认为校园欺凌和暴力产生的原因是学校和家庭过分注重应试教育而轻视法制和思想道德教育,提出了加强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治理的极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此,我们将积极采纳并深表感谢!
为认真做好我市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今年5月份,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了《濮阳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高度重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并成立了全市中下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联合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不参与欺凌和暴力行为。
作为全市教育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将进一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做好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
一、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强化学习和法治教育进课堂、进校园活动,引导全体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邀请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及校外安全专家到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搭建心理教育平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开设心理辅导课,设立心理辅导咨询室,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及德育干部开展定期培训,用正确、有效的方法引导、疏导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和矫正学生心理障碍,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建立家校联系,不断完善家庭、学校共管机制。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要求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切实加强家庭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二、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定期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活动,全方位排查收集校园暴力、欺凌隐患,形成排查、化解“一条线”。并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要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研制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要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强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防综合基地和人才建设,为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
三、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中小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四、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各学校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五、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
六、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中小学校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教育引导。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要努力创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激励学生爱学校、爱老师、爱同学,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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