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
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濮阳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节假日对市民开放机关事业单位体育活动设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学校体育场地建设极不平衡,市城区学校体育场地建设高中学校基础设施较好,初中、小学受学校占地面积的制约,体育场地建设较差。为改变我市城区学校体育设施落后的现状,近三年,市财政每年投资专项资金几百万元,对于我市城区学校体育设施进行装备。学校体育设施的不断完善,为广大在校学生提供了活动的场所,保证了学生的体育活动和锻炼。然而,每逢节假日,我市大部分学校的体育设施闲置,很多城区居民包括油田职工、学生都没有地方进行体育锻炼,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于2017年2月下发了《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文件明确了“开放办法”,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范和完善的风险防控条件机制、在满足本校师生日常体育活动需求基础上有向社会开放的容量、体育场和教学区相对独立或隔离、体育设施安全可靠、有相对稳定的体育设施维护运转经费。满足以上条件的体育场可以向社会开放。
全市各学校应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1号文件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们相信随着我市教育改革的深入,市城区学校办学条件不断优化,学校的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将得到不断完善,更多的学生将在节假日享受到体育运动的乐趣。然而,学校体育场馆不同于社会公共体育设施,若面向社会居民全面开放,会带来很多管理难题:师生安全、场地维护、卫生打扫等等,这些都会给学校增添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负担。针对这一现实矛盾,我们正在积极探索有效的解决方案,促使具备条件的学校先行试点逐步向社会开放的实施办法,尽量满足居民体育锻炼的需求又保证学校师生安全和场地维护保养费用,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较完善的开放机制和运营模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恳望您继续关注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并提出积极的建议,以促进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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