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濮阳市教育局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答复
编辑:濮阳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9-10-30      来源:濮阳教育网

濮阳市教育局

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答复

 

韩永超委员:

您在市政协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艺术培训教育机构的建议》(第180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艺术培训教育机构是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人民群众受教育的需要,扩大教育规模,培养大批国家需要的各类人才,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方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艺术培训教育的快速发展,无论从办学规模、办学范围都越来越受到社会及家长的广泛关心,也成为了社会的焦点和热点。从总体上看我市相关部分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

着力加强艺术培训民办教育管理,结合实际逐步规范办学行为,我市艺术培训民办教育无论从办学数量上还是办学规模,无论是举办者认识水平还是办学投入上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正如您所言,其中有些培训机构学习条件差、办学秩序混乱,存在消防、卫生、交通等安全隐患,直接影响到了全市民办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

一、严格审批程序,突出安全重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8〕8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基一〔2018〕968号的规定,严格审查举办者的办学资质和办学条件。同时指导、督促已设立的民办培训机构完善手续。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教学管理、招生宣传、教师聘用、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学校安全等日常监督。

二、清理非法办学,维持良好秩序

加强“打非治违”力度。法民办教育机构的存在,严重扰乱了民办教育的发展秩序损害了艺术培训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为加大清理力度、保证清理效果,我市下一步坚持每半年对非法民办学校(机构)进行一次清理整顿。联合治理非法办学机构,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整顿打击,规范办学市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教育局定期进行巡查,凡是发现清理整顿不彻底的,要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树立民办教育的良好形象,促进民办教育管理的法制化,办学行为的规范化、办学效应的合法化、社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三、强化监管力度,确保推动艺术教育机构健康发展

艺术培训教育机构分散面广,牵涉部门较多,管理上也有不足。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联合工商、消防、安监等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加大对无证办学机构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市教育局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继续与各县(区)教育局监管工作,规范管理,正确引导我市民办教育培训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201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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