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翠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乡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被政协确定为一类提案,该提案能够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实事求是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和合理建议,颇有见地,对推进我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现将落实建议所做的一些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向您简要汇报,不足之处希望您批评指正。
一、建议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一系列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编制规划、出台政策,提供政策保障。我市先后编制了《濮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濮阳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濮阳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4-2018年)》《濮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濮阳市主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18-2035年)》《濮阳市“十三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出台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加快城乡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以县为主、区域推进,统一标准、全面提高”的原则,加快中小学校建设,切实改善办学条件。2011年以来,我们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改薄”和扩充城镇教育资源工程、“网络班班通”提升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等“五大工程”,累计建设市级标准化学校870所,改造农村薄弱学校454所,新建改扩建市县城区学校138所、农村寄宿制学校98所,共新增学位15万个。全市中小学教学设施硬件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标准,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差距明显缩小。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成功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濮阳县、华龙区通过省级评估验收。2014年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和工作推进会,2019年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农村学校建设现场推进会分别在我市召开,并推广了我市学校建设的经验。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完善教师聘任(聘用)制度,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实行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市编制、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先后出台《濮阳市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实施办法》《关于统一全市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近几年来,累计跨区域调整编制1432名,招聘市属中小学教师2647人、县区学校教师2725人、特岗教师8835名,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638名。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实施国培、省培、市培计划,累计培训教师5.5万人次,培养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1200余名,会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建立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教育等五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612人(其中骨干教师209人),从市属学校选派75名省市名师、名校长和优秀中层干部到75个乡镇开展对口帮扶指导,共开展帮扶活动260余次,惠及师生13400余人次。持续开展“两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和教师专项计划,2013年以来,每年都选派157名城区学校名师、优秀教师到濮、范、台三县农村学校支教,促进学校师资配备基本均衡。不断提高教师待遇。落实省定“一补助两津贴”标准。2019 年以来,我市班主任津贴统一按每人每月 400 元执行,教龄津贴按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 10 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乡村教师补助按地区分别实施,濮阳县、范县、台前县的乡镇、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分别按每人每月 200 元、400 元、600元执行,其他县区的乡镇、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按每人每月 200 元、300 元、500 元执行。同时,各县区自筹资金继续实施偏远地区教师生活补贴政策,依据学校位置距离城区或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远近、艰苦程度等,发放每月100?500 元不等的生活补助。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实行与城市学校统一的结构和岗位设置比例,评审标准比城市标准降低一个级别。去年以来,在农村学校从教且教龄男满 30 年、女满 25 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连续从教男满 25 年、女满 20年的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全市 392 名大龄教师受益。建设农村教师“两套房”。2013 年以来,我市累计投资 2.05亿元,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 2801 套,其中 1781 套已投入使用。2019 年,启动农村教师保障房建设,今年计划建设或团购 5000 套,目前,濮阳县建设的 1037 套正在主体施工,清丰县团购的 453 套主体正在建设,范县建设的 900套已开工。
(四)推进教育扶贫,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一是落实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畅通入学渠道,简化入学手续,千方百计改善城镇学校办学条件,增加学位借给,实现务工人员子女应入尽入。据统计,2019年秋季市、县城区学校共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5100人,入学率达100%。二是落实资助政策,确保每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我市实施脱贫攻坚以来,共发放资助金 8.77 亿元,资助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7.04 万人次,其中发放 2.55 亿元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555238 人次,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全市没有一名学生因贫辍学、因贫失学。在全省对我市扶贫验收中,教育扶贫实现了反馈问题为零的目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经过各方共努力,我市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基础教育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围绕“优质均衡、共享创新、人民满意”的教育发展目标,全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做好顶层设计,扩大城镇办学规模,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不断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解决农村学校薄弱问题,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推动全市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变,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提标工程,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全市新建或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155所左右,新增寄宿生约5.5万人,小规模学校全部达到办学条件基本要求。继续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城镇中小学,全市新增城镇义务教育学位10.89万个,有效增强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实施优质学校建设培育工程和义务教育教学提升工程,丰富教育内涵,提升办学品位,提高教学质量。构建更为严密的控辍保学机制,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努力让适龄儿童都能完整接受义务教育。
(二)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深化教师职称考核评价和岗位管理机制改革。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将中小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到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重要条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向乡村学校倾斜,对一直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0年的在职在岗中级职称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参评高级职称。创新教师管理,推行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统筹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大力推动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并作为选拔任用、职称评聘、评优表先的优先条件。提高中小学教师生活待遇,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同条件城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落实班主任津贴和教龄津贴。改革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加快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扩容计划,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多渠道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确保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办好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在机构编制限额内探索研究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特色发展。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启动实施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工程,落实国家校舍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加快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扩大高中教育资源。启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深入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省级示范校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特色优质普通高中。支持普通高中基于核心素养的学科教学实践探索,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升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水平。
(四)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持续加大市、县城区学校建设力度,加快市城区学校建设扩容改造步伐,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为进城务工就业随迁子女提升更多学位。在市、县城区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推动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组建集团,以强带弱,以强带新,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在城区中小学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从编制富余地区调整编制用于市城区中小学校,同时加大面向社会公开招教力度,解决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师资不足问题,促进城区内校际间均衡发展,确保包括随迁子女在内的城区所有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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