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静等各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在我市公立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建议》颇有见地,很值得借鉴,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您反映的问题是学生放学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同步,接送不方便,这件事看起来是小事,但对大多数城镇“上班族”来说却是大事,关乎社会民生。解决的根本办法是在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现答复如下:
“放学早、接送难”“寒暑假孩子无人管”已成为广大学生家长的操心事、烦心事。虽然社会上各类托管、助学和辅导机构应运而生,但问题不少,不仅收费高,服务质量也不尽如人意。这一问题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引起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得到国家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近两年我市两会有多位代表、委员对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课后服务的政策文件,指导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可以说,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是通过改革的方式,回应社会关切,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重要手段;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党史、悟思想、办事实、开新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实事。
一、推进课后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课后服务实现“六个全保障”。一是政策全保障。2017年以来,市教育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活动的通知》(濮教办〔2017〕29号)、《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濮教〔2019〕6号),2020年以来,市教育局联合市委深改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濮教〔2020〕22号),市发改委向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确定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濮发改收费〔2021〕51号),市教育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推动课后服务工作。并在试点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课后服务模式、内容、程序和保障措施,为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提供政策保障。二是资金全保障。2020年,市教育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在前期试点、调研论证、征求意见、成本核算的基础上,主动对接发改、财政部门确定了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建立了课后服务经费分担机制。规定小学、初中收费标准按每生每月不超过80元试行,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免费服务,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教职工补助,课后服务产生的水电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单列预算予以解决,如市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市属学校水电费补助,实现了“资金有保障、教师有补助”。三是学段全保障。目前,在全市已有50%的中小学全部开展课后服务的基础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将学前教育也纳入课后服务的试点范围,从2020年秋季起,市属公办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按每个幼儿每天10元试行,实现了课后服务学段全保障。四是学生全保障。市教育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和管理工作通知》,按照“自愿参加、公益惠民”的原则,与学生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将有需求的中小学生全部纳入,做到应收尽收,实现学生全面保障。五是时间全保障。为满家长接送需求,保证学生离校时间弹性化、课后服务人性化,与家长接送时间的“无缝”对接,把在校午餐学生的午休时间纳入课后服务范围,把下午结束时间从18:00延长至18:30。同时鼓励中小学在寒暑假向学生开放图书馆、运动场等资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学生提供暑假课后服务,不仅解决了“放学早、接送难”“学生午餐之忧”,也为家长解决了“寒暑假孩子无人管”难题,实现时间全面保障。六是服务质量全保障。把课后服务纳入学校课程管理和服务计划,开发课后服务活动近百项,构建起以答疑辅导、课外阅读、特长教育、社会实践等板块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同时,按照“课后服务一次相当于加课时一节”的标准将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次数计入工作量,结合辅导效果、学生及家长反馈情况,在教师的绩效考核中进行加分。对参与课后服务表现突出的,在评先树优方面给予政策性倾斜,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和课后服务质量。
截至目前,全市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达35万余人,占学生总数的55.5%;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17902人,占教职工总数的50.43%;市县城区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达16.5万余人,占学生总数的93.66 %;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7906人,占教职工总数的95.78 %;课后服务家长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采取三项措施强化课后服务延伸教育。一是整资源、守底线,确保课后服务不走样。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1.2亿元,在中小学新建学校少年宫300余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200个,将学校少年宫和留守儿童之家纳入上级彩票公益金支持范围和财政保障范围,每个乡村学校少年宫每年财政下拨5万元彩票公益金,用于少年宫面向学生开展课后服务。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投资110万元,建设了高标准的智能书法教室、阅览室等,市八中投资60万元,改造了篮球、排球、网球运动场馆。各学校充分利用师资、场地设施等教育资源,课后继续向有服务需求的学生全面开放阅览室、体育场地、艺术场馆、专用教室等场所,实行全方位校内服务。学校严守课后服务底线,坚持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课业负担、不以营利为目的“四不”原则,规定不得将课后服务办成补课班,不得组织存在安全风险的活动,不得允许或变相默许社会机构参与办“特色班”“兴趣班”,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二是增特色、挖潜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按照因生制宜、因材施教的原则设置服务内容,让学生和家长根据兴趣爱好自主选课,使学生兴趣爱好在课后服务中得到充分“滋养”。家长普遍反映,在校外辅导班一堂课学费就要上百元,而学校的特色课程只需3元钱左右,既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教师的专业辅导又着实提高了课后服务的含金量,“服务课堂”已经成为家长们放心、孩子们喜爱的地方。三是重实践、破壁垒,加强校内校外联动。为拓展课后服务资源,突破“校内校外”壁垒,积极“走出去”,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博物馆、红色教育基地、影视教育基地、科技馆等校外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成长开辟了更广阔的天地;大胆“引进来”,探索开展科技工作者进校园、家长志愿者和大学生志愿者进校园等服务活动,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借助外力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三)建立三项制度,课后服务实现长效惠民。市教育局把课后服务创新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确保把这项惠民工程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一是坚持开门问计,建立“征求?反馈?整改?落实”的沟通闭环机制。向学生家长发放征求意见表,向社会公布课后服务征求意见电话和信箱,邀请学生家长到学校观摩等,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及时调整课后服务内容,不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二是坚持安全第一,建立“领导带班、中层值班、后勤服务、安全保障”的安全运行机制。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将课后服务纳入学校安全常规管理,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强化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加强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制度和应急预案。三是坚持规范导向,建立“上下内外、串联并联”的督查评价机制。将课后服务纳入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和对县区教育部门义务教育群众满意度评价内容,纳入对学校考评体系。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形成规范有序的课后服务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他先进地市相比,距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政策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深入创新新课后服务模式,加大课后服务保障,全面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共同奋力办好人民满意、家长放心、学生喜欢的课后服务。
(一)严格执行课后服务自愿原则。课后服务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校要建立健全组织,严格执行“自愿”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严禁搞“一刀切”,不得要求学生都参加或规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比例,不得诱导没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课后服务。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收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完善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学校应与家长、学生签订服务协议和责任书,明确学校、家长、服务人员及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理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明确各方责任。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特殊需要儿童、留守儿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双职工上班人员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对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课后服务机构。
(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经市政府同意,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最高不超过80元,试行期为2年,该收费标准从2021年4月10日起执行。各学校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各县(区)管理的中小学校(小学、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可参照此标准执行,或在此标准范围之内研究确定当地具体收费标准,制定具体标准时按有关规定由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课后服务收费由学校根据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情况据实收取并开税务发票入帐,不得跨学期收取。各学校要及时与当地税务部门联系,申领税务票据。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提供免费课后服务。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各中小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收费报告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省教育收费政策。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学校要为学生免费提供活动场地、设备仪器、水电等,收取的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参加课后服务的工作人员发放劳务报酬,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学校收费前要严格按照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在校园醒目位置和单位网站实施收费公示,学校要定期向家长公布课后服务费用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收费信息若有变化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实行课后服务的学校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本单位上年度开展课后服务收费情况报当地发改部门和教育部门。
(三)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中小学校要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科学合理的确定课后服务内容,要优先安排学生集中完成作业、自主阅读、学习交流、体育、艺术、科普、劳动教育等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学校可以根据参加服务活动的学生需求,打破原有班级建制,以课后服务“课程超市”形式供学生、家长选择,让每个孩子都能从中受益。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学校开展中小学生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免费托管,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严禁用课后服务时间以原班开展集体教学;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上新课”或“补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四)明确课后服务时间。自2021年4月10日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收费实施课后服务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时间一般在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根据濮阳市中小学校作息时间安排,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春秋冬季小学一至六年级至18:00结束,初中七至九年级至18:30结束;夏季小学一至六年级至18:30结束,初中七至九年级至19:00结束;有条件的非寄宿制学校,课后服务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寄宿制学校也可适当扩大到早读、中午课后、下午放学后和晚自习,但不得背课后服务的内涵要义,不得违背《濮阳市中小学作息时间安排》,必须保证学生的睡眠时间符合要求。课后服务具体时间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
(五)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课后服务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疫情防控、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由学校组织在校外实施课后服务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疫情防控、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确保参加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六)强化监督和舆论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开展过程中是否存在强制学生参与、诱导或变相要求学生参与、利用课后服务组织补课或上新课、违规收费等问题进行随机抽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课后服务宣传,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总结推广课后服务成功作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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