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编辑:何鑫       发布时间:2021-09-26      来源:濮阳教育网
 

 

王同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奉献、关心和支持!

教育惩戒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教育领域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2019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制定教育惩戒有关实施细则提出明确要求。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两会”代表、委员提出许多有关建议、提案,基层学校校长、教师普遍希望国家明确规则,解决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大多数家长也对此表示支持。教育惩戒问题是一个小切口,却关系到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大战略,关系到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的大问题。教育部自2019年开始组织研究《规则》的起草,开展了深入的理论研究,《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对受教育者实施处分的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教师法》规定,教师有评定学生品行的评价权,并提出教师应当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教育部广泛听取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等各方面的意见,还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经反复修改,正式制定出台了现在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可以说,《规则》的出台,是建立在科学研判、广集民意、慎重决策基础上的,有利于将教育惩戒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规则》出台后,市教育局立即行动,组织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认真学习,并且形成专题考试试卷,安排各地各校进行作答。目前,教育部、教育厅尚未发布《规则》的专项政策解读或者学习资料、学习光盘。待上级有详细地政策解读后,我们会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政策解读宣讲。同时,市教育局年内计划在上海举办一期教育法治专题培训班,届时将邀请上海高校知名专家进一步解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让广大教师放心育人。

总之,“请把惩戒权还给教师”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该惩戒的惩戒,该保护的保护,并在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实施中得到广大家长及学生的支持和认可,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发展中的问题要靠发展来解决,市教育局将高度重视代表、委员的提案议案,正视教师、家长的需求,立足于积极主动解决问题,为濮阳教育科学健康持续发展而不懈努力!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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