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编辑:何鑫       发布时间:2021-09-26      来源:濮阳教育网
 

 

徐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中小学(幼儿园)评先等网络投票活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通过您的建议了解到您对我市关于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为规范中小学网络投票行为,加强对校内外网络投票监督管理,我局一是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园网络投票情况调研,了解情况,查摆问题。根据调研结果,尚未发现我市公立学校组织开展针对学生评优评先的网络投票活动,但是校外培训机构或面向学生群体的商家为提高社会关注度等仍存在网络投票行为。二是会议讨论研究本提案,集中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46 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学前〔201844号),分析规范中小学网络投票行为的痛点、堵点,探索有益措施。三是近期我局开展了全市校园APP备案工作,下发《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对教育系统面向学生(幼儿)提供服务的信息化应用工具进行全面排查,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您的建议,统筹部署,压实责任,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对校园网络投票行为的规范管理。一是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按照相关活动是否具有法理依据、是否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是否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标准,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对于校外其他组织和个人针对在校师生所开展的类似活动,坚持“不倡导、不支持、不宣传”的三不原则。二是加强对老师、家长及学生的教育引导,树立正确价值观。对低俗化、娱乐化、商业化倾向及不真实、不公平的网络投票活动要坚决予以抵制。三是加强校园评先选优活动的规范管理,科学评估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结果应用,坚持“不唯票、只唯实”,综合运用材料审核、陈述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全面客观的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四是加强与网安、网信部门的协调合作,坚决打击网络投票黑产利益链条,监测、打击含有诱导分享、有偿拉票、恶意刷票、欺诈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投票,确保网络投票的公平性。

正如调研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关于学生(幼儿)的网络投票来自于社会机构、团体组织和把学生(幼儿)当作目标客户的社会企业。基于网络应用具有传播速度快、辐射范围广的特点,规范网络投票需要各部门的制度确认,携手合作;需要投票平台的社会责任,自我守则;需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监督曝光;需要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与建议。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监督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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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贵鹏  电话:166139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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