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兰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儿童早期教养”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婴幼儿教育的关注。根据市教育局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底,我市有幼儿园107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05所,民办幼儿园774所(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64所)。在园幼儿175831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1%,比2010年提高35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按时完成了中央和省提出的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的目标。
《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因此,我市幼儿园服务对象主要是3-6岁幼儿。
二、国家关于0-3岁托幼服务政策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以下简称“意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做了顶层设计,进行了系统规划。按照《意见》安排,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宋庆龄基金会等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
根据《意见》安排,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允许民办幼儿园和一些农村公办园招收托班(2-3岁或2.5-3岁),提供托育服务,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规范0-3岁婴幼儿托幼服务发展。
三、积极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儿所育,是党的十九大部署的重要民生工作,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近几年,我市通过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学前教育迈上新的台阶。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举办公办幼儿园,全市公办幼儿园总数现已达到305所,每个乡镇都有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2019年已经提前消除了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这两年各县区继续将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纳入优先发展,到2022年,3万人口以上乡镇将全部达到2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还利用小学富余校舍,举办了一大批小学附属幼儿园或学前班。二是规范管理民办园,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园。经过县乡两级教育部门的正确引导,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逐步规范,办园条件明显改善。根据幼儿园申报,认定了464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超过60%。三是狠抓保教质量提升。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课程和教学管理,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科学保教,全市学前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制定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国培和省培活动,定期举办业务提升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优化办园结构,扩充普惠资源数量,一是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启动制定市主城区幼儿园布局规划。同时,安排各县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本县幼儿园布局规划,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二是加强对学前教育项目建设的督促指导,充分利用闲置校舍、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等富余公共资源,建设一批安全达标公办幼儿园,扩充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三是大力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数量,争取到“十四五”末,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推动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2021年7月26日
(联系人:张再普 联系电话:899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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