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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将为每所中小学配备“健康副校长”啦!
编辑:何鑫       发布时间:2020-03-06      来源:濮阳教育网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3月5日,河南省濮阳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为全市每所中小学(幼儿园)选聘1名“健康副校长”。
    实施范围是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健康副校长任职条件是: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热心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具有医学专业背景,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医(技)师资格证书,身体健康,能胜任“健康副校长”岗位职责。
    健康副校长选聘范围为全市各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工作人员。
    濮阳市明确各级各类学校是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健康副校长”接受学校所在地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在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校长依法依规落实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实施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和师生健康教育工作,协调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助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规划和计划,参与、指导、督查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用专业知识影响师生及家长,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协助抓好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控(近视防控、口腔健康等)、心理健康等重点卫生工作的落实,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协调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沟通,促进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健康副校长”享有优先获取学校卫生健康相关资料的知情权;享有列席学校涉及卫生健康议题校务会的参与权;享有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建议、督促指导权;在原单位考核评优的优先权,以及享受教育部门给予有关荣誉奖励的权利等。
    “健康副校长”选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县(区)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对接,共同负责选准配强“健康副校长”,由学校颁发聘任证书,并报同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市属学校聘任"健康副校长"工作在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委指导下开展。“健康副校长”实行聘任制,每名“健康副校长”原则上兼职不超过3所学校,任期3年,到期可连续聘任。

(通讯员:刘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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