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转发全国改薄办关于统一设置全面改善
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校舍建设项目永久性标牌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
现将全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一设置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校舍建设项目永久性标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2017年2月21日
全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改薄办函〔2017〕1号
关于统一设置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
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校舍建设项目
永久性标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工程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各地在全面改薄校舍建设项目竣工时均须在单体建筑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具体要求如下:
一、使用范围
全面改薄校舍建设项目。
二、标牌内容
应统一注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字样,工程名称,竣工时间,项目类型(新建、改建、迁建),项目县县长、教育局局长、县全面改薄负责人及项目学校校长姓名,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姓名,建筑面积,总投资、资金来源及额度等内容。
三、标牌格式
(一)标牌尺寸为1米(宽)*0.6米(高);
(二)标牌材料为花岗岩板材;
(三)标牌字体采用楷体镌刻;
(四)标牌材料和字体颜色要与建筑整体外观相协调;
(五)标牌字号大小依标牌内容和字数确定;
(六)标牌整体上要做到庄重、简洁和美观相统一;
(七)标牌应设置在单体建筑醒目位置。
附件:全面改薄永久性标牌参考样式
全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1月17日
附 件
全面改薄永久性标牌参考样式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项目类型: 竣工时间: 县(区)长: 县(区)全面改薄领导小组组长: 县(区)教育局长: 校长: 设计单位及负责人: 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监理单位及负责人: 建筑面积: 总投资: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县级资金: 其他资金: |
注:标牌格式、内容及尺寸可视实际情况部分调整。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23 豫公网安备 41090202000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