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027号)文件精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认真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在写好方块字、说好普通话中感悟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增强作为一个中国人的底色。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师生普遍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自豪感和自信心。
(二)教师目标。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普遍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和自豪感。
(三)学生目标。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高校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三、组织实施
(一)分类推进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按照《濮阳市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标准》(附件1)、《濮阳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标准》(附件2),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加强校长和语言文字工作骨干培训,不断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市直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本校达标建设的详细工作方案,将语言文字达标建设落实到学校制度体系、教育教学科研体系、文化建设体系、目标考核体系等各个方面。
(二)分步达标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负责所属中小学和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指导和督导验收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达标验收时间表。扎实有效推进达标验收工作。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2018年启动,分三年实施,2020年底前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达标验收。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同时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达标校建设工作进行抽查。市级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直接认定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今后,未通过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的学校不得申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市直学校6月底前向市教育局报送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工作方案及达标验收时间表。
(三)分批验收
验收程序:学校申报、组织评审、公布结果。
1. 学校申报。自评达标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于每年9月份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报送自评材料,申请评审。各县(区)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每年10月份向市教育局报送评审合格的自评材料,申请复审。市直学校自评合格后直接向市教育局报送自评材料,申请评审。
2. 组织评审。各县(区)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对所属申报学校材料进行评审并对评审合格的学校进行验收,验收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察看、座谈问卷和随机听课。市教育局对县(区)学校自评材料进行复审,按一定比例抽查验收。对市直申报学校进行评审验收。
3. 公布结果。市教育局年底通过适当方式公布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已获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发挥表率作用,不断提升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坚持依法推进,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各地要按照教育督导部门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达标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三)各县(区)、局属事业单位报送材料包括: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报告、验收评分表、分数汇总表和学校自评材料。市直学校的申报材料包括:达标校申报表,自评打分表。申报材料均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于10月底前报市教育局语委办。语委办邮箱pyywb@126.com,联系电话:8991728。
附件1《濮阳市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标准》
附件2《濮阳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标准》
附件3 濮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申报表
2018年4月26日
附 件1
濮阳市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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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要点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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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建设30分 |
1-1工作机构5分 |
1.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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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有园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分管园领导担任或兼任主职,配有专任或兼任工作人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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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长效机制15分 |
1.有连续3年以上的语言文字工作专项计划和总结(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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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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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领导成员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
2 |
|
|||
|
4.在用语用字、幼儿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 |
2 |
|
|||
|
5.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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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坚持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与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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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建立奖惩机制,对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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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校园环境6分 |
1.普通话是幼儿园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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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园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幼儿园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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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园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 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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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校园文化建设要体现中国传统文化氛围,重视环境对幼儿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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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经费保障4分 |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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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力建设25分 |
2-1规范意识5分 |
1.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 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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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幼儿初步具有规范使用普通话的意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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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教师能力12分 |
1.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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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全体教职工均参加普通话培训、普通话测试。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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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二级乙等以上5分;非教学人员普通话水平 全部达三级甲等以上2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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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幼儿能力8分 |
1.幼儿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幼儿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达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相应的要求。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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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幼儿能够听懂普通话、愿意讲普通话并能用普通话表达,具有文明的语言习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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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1教学活动20分 |
1.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均使用普通话,教案、课件等用语用字、书写规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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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重幼儿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注重语言素养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融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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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文化传承8分 |
1.用适合幼儿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诗词诵读等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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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注重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彻于各个教育环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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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表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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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创新实践7分 |
1.积极探索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重视幼儿语言学习方法研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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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结合本地和本园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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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1法律宣传4分 |
1.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幼儿园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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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教职工熟悉掌握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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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推广普及6分 |
1.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师生参与面达80%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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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积极发挥幼儿园在家校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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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主动承担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交办的任务,并取得良好效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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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分项(5分) |
师生获得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奖项的,市级每人次加0.5分;省级每人次加1分;国家每人次加2分,此项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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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及以上为良好,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上达标校方可申报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指标1-3中,幼儿园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3.指标2-2中,幼儿园教师普通话证书二级以上达标,普通话达标率低于98%的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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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2
濮阳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标准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要点 |
分值 |
得分 |
|
|
1制度建设25分 |
1-1工作机构5分 |
1.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
2 |
|
|
|
2.有校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分管校领导担任或兼任主职,配有专任或兼任工作人员。 |
3 |
|
|||
|
1-2长效机制10分 |
1.有连续3年以上的语言文字工作专项计划和总结(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 |
2 |
|
||
|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
1 |
|
|||
|
3.领导成员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
1 |
|
|||
|
4.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 |
2 |
|
|||
|
5.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 |
2 |
|
|||
|
6.按照规定开设写字课和书法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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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建立奖惩机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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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校园环境6分 |
1.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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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学校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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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 |
2 |
|
|||
|
1-4经费保障 |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 |
4 |
|
||
|
2能力建设30分 |
2-1规范意识5分 |
1.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 |
2 |
|
|
|
2.学生有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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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高年级学生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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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教师能力10分 |
1.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 |
2 |
|
||
|
2.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全体教职工均参加普通话培训、普通话测试。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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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二级甲等以上2分;其他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二级乙等以上2分;非教学人员普通话水平全部达三级甲等以上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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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学生能力15分 |
1.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达到课程标准的相应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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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职业学校与口语密切相关专业毕业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100%达到二级乙等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普通话语音标准,毕业班学生普通话水平90%达到课程标准对听、说、读的相应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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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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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能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写规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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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教学25分 |
3-1教学活动15分 |
1.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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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和书写规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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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语文教师熟悉、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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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语文课重视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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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方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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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学科教学中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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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文化传承10分 |
1.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纳入教育教学,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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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每天或每周有固定的时间进行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训练,开设中华经典教育校本课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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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表率,将传统优秀文化纳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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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有相关兴趣小组或社团,经常举行相关活动,学生对中华优秀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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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宣传普及10分 |
4-1法律宣传4分 |
1.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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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教职工熟悉掌握、高年级学生基本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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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推广普及6分 |
1.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师生参与面达80%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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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积极发挥学校在家校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社会研究和实践,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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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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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动承担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交办的任务,并取得良好效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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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科学发展10分 |
5-1科学研究5分 |
1.重视学生语言学习方法研究,有可以指导教育实践的研究成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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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研究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体系,重视并开展学生口语测试评价。 |
1 |
|
|||
|
3.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方法研究,有相关研究成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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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创新实践5分 |
1.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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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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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自主研发语言文字校本课程、教材或教辅材料,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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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分项(5分) |
师生获得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奖项的,市级每人次加0.5分、省级每人次加1分、国家每人次加2分;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进行过宣传报道,市级每人次加0.5分、省级每人次加1分、国家每人次加2分,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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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达标学校方可申报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指标1-3中,学校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3.指标2-2中,普通话达标率低于98%的此项不得分。4.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指标2-2中,专任教师中(50岁以下)普通话水平测试需35%以上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语文教师(50岁以下)普通话水平测试需25%以上达到一级乙等以上,否则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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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3
濮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申报表
|
单位全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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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姓 名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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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 专干姓名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 ||
|
学校性质 |
公办( )/民办( ) | ||||||
|
学校类别 |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 高中( ) | ||||||
|
在校学生数(幼儿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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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总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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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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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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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条 件 |
主要工作情况(参照评估标准进行总结) | ||||||
|
申 报 条 件 |
| ||||||
|
(区)教育局推荐意 见(含初评 得分情况)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市教育局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23
豫公网安备 41090202000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