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的答复
编辑:张贵鹏       发布时间:2022-10-31      来源:濮阳教育网

李卫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防止校园霸凌长效机制的建议议案收悉。感谢您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您的建议非常好,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很有帮助,现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校园欺凌行为不但严重侵犯了被欺凌者的人身权利,给受害人的身心带来巨大创伤,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2018年,濮阳市教育局联合11部门制定印发《濮阳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濮阳市教育局印发《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实施细则》,2021年,开展了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对我市发生的欺凌事件进行了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2022年,召开多次会议或纳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专门的安排部署,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预防校园欺凌已成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安全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二、进一步落实学校监管责任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管理,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了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全市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且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2021年,市教育局又成立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基础教育一科、基础教育二科、职成高教科、教师教育科、安全管理科、督导室等科室长任成员,明确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方案制定、对口管理等,并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校长、书记是学校预防欺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主管校领导和科室明确法治副校长、少先队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是欺凌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细化了各任课教师和学校后勤管理等相关岗位的职责,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将学校的欺凌防治工作落实到了每个管理环节和每位工作人员。

三、建立健全防范欺凌工作制度

健全完备的制度是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保障和前提。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治的各项制度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建立对教职员工定期培训制度。市教育局将防治学生欺凌纳入国家、、市级教师培训中师德教育模块内容,指导县区和学校把中小学欺凌防治纳入全员培训师德教育,开展包括依法执教、依法治教、学生欺凌易发状况分析及处置措施教育等。通过培训,提高对欺凌治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升专业素养和日常管理能力做好欺凌防治工作打下基础。

(二)建立对学生的专题教育制度。加强校规校纪教育,利用课堂教学、班团队会、参观实践、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邀请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同志结合典型案例对学生开展欺凌警示教育活动

(三)建立家庭教育和家校联系制度。市教育局每学期组织开展市教育系统家庭报告会巡讲活动,把预防欺凌行为作为巡讲活动的重要内容,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家长会,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管理,多关心陪伴孩子,深入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心理、情感等情况,遇有异常现象,及时进行干预建立家校常态化联系制度,对学习和情感困惑生、特殊家庭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子女、尤其是言行异常、精神恍惚、无故旷课、成绩突然下降的学生,要给予充分关注,掌握其情感、心理动态,发现异常及时沟通干预。

(四)健全矛盾排查化解和应急处置制度。督促各类学校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定期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苗头隐患,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积极化解开展心理疏导,防止纠纷升级恶化,坚决杜绝欺凌事件发生。建立欺凌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对群众反映、学生举报、上级转交、网络上出现的疑似欺凌信息,及时介入并向学校领导报告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快速处置,加强舆情管控,避免次生事件发生。建立健全事件应急处理制度注重对欺凌行为的认定,各学校都要制定欺凌事件处置流程和应急处理预案,做到见事早,行动快

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是一项长期且需要常抓不懈的任务,我们将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法治、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加大苗头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持综合防治、保护为要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和隐私,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将加强督导检查,将预防欺凌纳入对县区、对学校的教育工作综合考核范围,对预防欺凌工作不重视的,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对于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严格问责,取消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资格。再次感谢您对学生安全工作的关心,真诚希望您对我市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810

 

联系人:张再普  电话:890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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