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幼儿教师编制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教师承担着幼儿保育和教育的双重职能,关系到我市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市教育、编办、财政、人社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规范了我市公办幼儿园办学标准、教职工配备、教师待遇等事宜。目前市直、县区根据区域内幼儿园情况,进一步做好了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021年市教育局积极与编办联系,重新调整核定了市直三所公办幼儿园的人员编制。今年根据新的编制数,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为幼儿园补充教师。各县区教育部门也积极与编制部门协调,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人员编制问题,通过公开招聘、政府购岗等形式为幼儿园补充教师。
同时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乡村公办园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实行单独分组评审,畅通民办园教师职称评聘通道。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幼儿园园长、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表扬)奖励。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陈国伟 联系电话:899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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